近日,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通過官方網站(http://www.csmedf.com/)發布了第一批子基金遴選公告,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遴選國家中小企業發展金第一批子基金管理機構。

《公告》在相關事項中明確,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所支持的子基金為全國性側重中小企業的股權投資基金,原則上不分行業和區域(即“不要求返投”),鼓勵重點圍繞落實國家發展戰略、支持實體經濟、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等方面開展投資業務,鼓勵在中西部地區登記注冊。
公告列明了子基金管理機構(GP)申報的基本條件主要包括:
子基金管理機構須在中國大陸境內依法注冊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注冊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人民幣。
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三年以上。
管理機構及核心成員有較強的投資管理能力,累計實際管理各類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少于3支,累計管理基金規模不低于15億元;管理機構及核心成員具有較好的中小企業投資經驗,至少管理過一支早中期創業投資基金。
管理機構或核心成員具有良好的歷史業績和10個以上的中小企業成功投資(或已退出并取得較好收益)案例;已退出項目的平均收益率50%以上,或管理的投資組合平均內部收益率(IRR)在12%以上,或DPI(持有的IPO流通市值視同投資收益)大于80%。
合作GP需注意的其他方面包括:
在存續期限方面,要求子基金期限原則上不超過8年,其中投資期3年(投資期可根據實際情況最多延長1年),其他為退出期。
在基金規模方面,每支子基金認繳總規模不低于15億元,中小企業發展母基金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30%,其余向社會募集。子基金管理機構認繳出資不低于子基金認繳總規模的1%。
在投資標的方面,種子期、初創期中小企業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年銷售(營業總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職工人數不超過500人。
7月16日,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有限公司在注冊地上海正式揭牌,注冊資本357.5億元,其中財政部認繳出資152.5億元,持股比例42.66%,為第一大股東,這也是國內首家在北京以外設立的國家級母基金。作為經濟發展的生力軍,中小企業是城市活力和競爭力的重要源泉。此次國家隊的正式入場,也將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股權投資規模,通過投資子基金和直接投資部分優質項目等方式,支持初創期成長型中小企業加快發展。
申報及證明材料受理時間為2020年8月5日至25日。
申報指南和更多詳情請點擊鏈接:http://www.csmedf.com/gzdt/3664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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