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有政策沒有將供應鏈安全風險管理納入國家整體的風險管理框架中,戰略重視程度有待提升
法規體系、安全管理政策體系、機制均亟待完善
面對供應鏈風險也缺乏有效應對機制,標準不清、協調不足
供應鏈安全審查制度依然缺位
◆?在供應鏈安全方面,尚沒有國家層面的預警機制,面對危機還是被動接招
◆?建立供應鏈安全預警體系是重要抓手和當務之急
“新冠肺炎疫情讓2月生產任務嚴重放空,供應商生產負荷率一度只有30%左右。但我們的供應鏈還是跑贏了市場。生產恢復快,沒出現嚴重的斷供問題。”作為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企業,北汽福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購管理本部副總監王傳杰告訴《瞭望》新聞周刊記者,這主要得益于公司的供應商布局及儲備規劃,特別是建設多年的供應鏈風險管理體系。
“但這樣的供應鏈風險管理體系并不是業內標配,中小企業建立風險管理體系還非常困難。”王傳杰話鋒一轉道。
表現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就是汽車企業普遍遭遇的供應鏈斷鏈危機。賽迪智庫規劃所工業投資研究室主任李楊說,一方面是進口關鍵零部件的斷供風險,一些進口零部件漲價100%以上;一方面是物流等原因導致的非關鍵零部件斷供風險,已復工企業因零部件斷供或漲價而停工屢屢發生。“除關鍵技術被‘卡脖子’外,供應鏈管理能力不足是導致斷鏈的一個關鍵。”她說。
“以往說供應鏈安全管理,指的多是企業管理模式層面。”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劉如告訴本刊記者,在供應鏈競爭越發激烈,特別是中美經貿摩擦升級的當下,供應鏈的穩定和安全已成為國家風險防控和治理的重點內容。“我國必須基于供應鏈安全管理的體系化創新發展來確保產業鏈供應鏈的長期穩定。”劉如說。
產業供應鏈安全管理,是指通過體系化的政策法規,綜合利用行政、技術等手段應對各類供應鏈安全風險,避免供應鏈中斷以及中斷以后能迅速恢復。
美國白宮早在2012年發布《全球供應鏈安全國家戰略》時,就正式將供應鏈安全提升至國家戰略層面,并提出“促進商品高效與安全運輸”和“培養彈性供應鏈”兩大戰略目標。
從2017年國辦印發《關于積極推進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的指導意見》,到去年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提出打好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的攻堅戰,我國也將供應鏈放在越來越重要的位置。
但在劉如看來,我國現有政策主要關注的還是供應鏈建設發展,沒有將供應鏈安全風險管理納入國家整體風險管理框架中,戰略重視程度有待提升。
具體而言,我國供應鏈安全法規體系還不完善,國家安全法、外商投資法等相關法律尚未將供應鏈安全納入其中,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也尚在醞釀。
供應鏈安全管理政策體系也有待健全。“現在針對供應鏈安全管理的政策很少,多是供應鏈建設方面的政策。”劉如說。
機制同樣亟待完善。李楊告訴記者,雖然機械、家電等行業的不少企業已經構建供應鏈數字化平臺,但整體而言,供應鏈數字化建設依然缺位,如此次疫情加劇后,“口罩生產最基礎的數據還是通過人一層一層上報”。
面對供應鏈風險也缺乏有效應對機制,標準不清、協調不足。一位相關領域研究者告訴記者,近期不少機構加大對半導體的研究投入,但因缺少統一協調,效率受挫,“我們不知道財政部會給多少經費,不知道高校研究到什么程度,不知道各部委的部署”。
再如依然缺位的供應鏈安全審查制度。“我們沒有國家層面的預警機制,面對危機還是被動接招。其實完全可以提前防范。”劉如說。
“防范”的基礎,在于國家供應鏈安全管理體系的完善。受訪專家認為,可以從戰略規劃、制度建設、保障機制、配套政策、標準體系五方面發力。
首先,盡快提高供應鏈安全在制造業長期發展規劃中的戰略地位,形成國家層面的戰略共識,并系統地在“十四五”規劃、中長期規劃等階段性戰略中明確,為國家立法和各部門相關工作提供頂層戰略指引。
其次,完善供應鏈安全的制度建設。加快制定供應鏈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各部門在供應鏈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同時,建立完善的國家供應鏈安全管理制度,覆蓋制造業全產業鏈,與進出口許可管理制度、負面清單、不可靠實體清單等制度配合。
第三,完善供應鏈風險防范保障機制。尤其是健全供應鏈安全審查機制,針對重要領域的供應鏈關鍵環節,建立多維預警機制和風險預警等級制度,實施全方位的潛在風險評估審查,快速定位具有安全隱患的節點。
第四,制定供應鏈安全戰略部署的政策體系。劉如說,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的政策體系要與國家戰略步調一致,明確主體職責和角色,形成相互補充、配合、協調的產業鏈供應鏈政策體系。面對外部環境突變時,政策體系應具有結構靈活性,明確各領域之間政策協同框架,以法規制度的形式,細化應急聯動方式,優化供應鏈風險防控管理模式,堅持有序整合與布局合理相結合,完善跨部門的信息共享及渠道暢通。
第五,加快供應鏈安全管理相關國家標準的研究制定,并促進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對接。
“我國目前還沒有相關標準,導致供應鏈風險識別、處理存在很多隱患。”劉如說,比如很多企業不知道如何建立對科學性要求很高的供應鏈管理系統,即使企業開發了供應鏈管理系統,但標準不統一,危機發生時也可能無法形成合力。因此要促使企業自建系統引入國家標準,使管理流程規范,數據格式通用,共享機制靈活。
建立彈性的供應鏈,被視為供應鏈安全管理的關鍵之一。
受訪專家指出,增強供應鏈彈性需從多方面發力:
加快供應鏈監管數字化關鍵技術研發和應用;
加強供應鏈安全監管線上與線下的融合;
構建產業供應鏈綜合服務平臺;
加快建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預警體系;
制定重大突發事件下的產業鏈供應鏈資源優先配置機制和綠色通行證機制等。
其中,建立供應鏈安全預警體系是重要抓手和當務之急。
首先,應設立產業鏈供應鏈風險評估委員會,由政府、企業、產業、智庫組成,規避各國法律對商品和技術的管制風險,提供決策依據。
其次,建立一套符合產業發展實際的供應鏈安全預警指標。劉如介紹說,2018年發布的《美國制造業供應鏈彈性與脆弱性》報告,將供應鏈安全量化,指出了唯一供應商、人力資本缺口等十種產業供應鏈風險,通過量化分析,列舉出近300種供應鏈漏洞,并采取積極措施彌補這些漏洞。而“我國目前還沒有國家預警指標”。
第三,根據供應鏈的脆弱性程度建立重點產業監測范圍。“特別是對于出口影響較大的汽車、機械等產業,要建立全球范圍的關鍵監測指標,委托第三方機構進一步實時監測我國企業出口數量、價格等,密切關注重大事件發展趨勢和國外針對我國設置的貿易壁壘情況,避免不必要的經貿摩擦。”劉如說。
第四,制定政府與企業間的電子數據交換與共享制度,建立預警信息共享機制。王傳杰說,以往預警系統難以有效運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對稱。“供應商有問題會選擇掩蓋,較大的供應鏈風險比如貿易管制,企業也不容易在第一時間獲悉、判斷、決策。非常需要政府向企業共享這些信息。”
劉如建議,應建立全覆蓋的產業安全數據庫,向產業管理部門和產業相關利益人開放相關信息,產業鏈條達成應急互助與信息共享協議。針對一些企業對信息共享有顧慮的情況,政府應率先共享數據,作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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