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新冠疫情給世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帶來了巨大危機。就業問題成了亟待解決的重中之重,在這種情況下,民間靈活用工模式的興起,加上政府自上而下對靈活就業包括“地攤經濟”的推動,成為破解就業難題的新希望。
正如今年兩會李克強總理所提到的:“新業態蓬勃發展,大概有1億人容納就業,我們的零工經濟大概能夠容納2億人的就業。”這個市場容量很大,因此亟需創新型的企業為之貢獻專業化的服務能力,完善整個市場流程和生態。
日前,由靜安區人社局主辦,社寶科技承辦的“大咖談創新”直播活動在滬舉行。活動主題為“新常態下企業用工生態的變革與重塑”,社寶科技發布了《一季度企業靈活用工調研報告》,并預告多米互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即將推出多米保險“零工保”產品。據了解,此款產品已在6月18日正式發布。
社寶科技創始人李賢威、多米科技總裁劉豐枝向億歐表示,目前保險公司對于這種靈活用工的商業險都還在初期階段。但這一針對靈活就業人員的保險的推出,將與正式員工的社保形成互補局面,為企業靈活用工提供保障的同時,也為靈工提供意外防護后“盾”。
靈活用工最早由歐洲經濟學家提出,并在美國首先出現靈活用工的模型,目的是為了解決嚴峻的失業問題和沉重的社會保障負擔。在我國,靈活用工是產業結構轉型升級、體制改革與勞動者個性化需求共同作用下的產物,其概念是相對于傳統用工概念而產生的。楊燕綏、趙建國(2005)在《靈活用工與彈性就業機制》 一書中給出的定義是:靈活用工,是指用工條件的自由組合及用工模式和就業模式的多樣化。
對比來看,靈活用工的用工關系顯得更為模糊。傳統的雇傭關系有以下幾個特點:勞動者為八小時全日制勞動,聽從唯一雇主的雇傭安排, 即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僅為單重勞動關系,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相應的保險等。而大多數靈活就業人員與用工單位之間并沒有勞動關系,在連接上也更多通過第三方服務商進行關系的連通,更廣義地可以稱之為勞務協作關系。
億歐研究發現,在參與主體的關系上,靈活用工更多是勞資雙方的權責界定。從計劃經濟的終身雇傭,到市場經濟越來越追求的彈性用工,包括勞務派遣,勞資雙方的矛盾都在不斷平衡的狀態。
我國首部與其有關的法律是對靈活用工的前身--勞務派遣的具體法規。改革開放初期,也就是20世紀90年代末,國企改革,大量國企員工下崗,為了安置就業,促進了勞務派遣機制的運用。2008年,正式出臺具體法規,至此以后,“合法化”的勞務派遣開始井噴。但不規范的用工問題也隨之而來,2013年,出臺《勞動合同法修正案》、《勞務派遣暫行規定》,出于保護勞動者角度,開始從規制上對勞務派遣進行約束,嚴控勞務派遣崗位。
發展至今,以勞動法為首的法律體系從國家層面做到了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主要用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但對于靈活用工而言,由于新型業態下用工關系的不明確,法律體系尚處于市場先行,規則其后的階段。不過李賢威表示,法律其實是更傾向于保護弱者的。
由于大多數靈活就業人員與用工單位之間并沒有直接勞動關系,因此當員工出現工傷時,用工單位是否有法律責任為之承擔工傷賠付,這成為了爭議的焦點。但對勞動者個人而言,在法院判定的過程中,往往是那個受保護的弱勢群體,用工單位在這種判例中基本最后會被判定為承擔責任人。
比如2017年4月,成都某餐飲公司外賣送餐員程某,駕駛摩托車外出并按慣例打開手機軟件接受派單,在行駛過程中與一機動車相撞受傷。程某向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后者認定程某為工傷。程某所在的餐飲公司不服該決定,申請行政復議,復議結果為維持原工傷認定。后又不服行政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王學輝認為,我國的工傷認定,系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規范的“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等因素所進行的綜合認定,在法律性質上屬于推定。推定的特殊性在于,其不是單純的以經驗法則為中介,由“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等基礎事實推導出“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待證事實,而是融入了保護勞動者等實體法上價值判斷的特殊事實證明過程。
也就是說,不管是對于固定就業者,還是靈活就業人員,勞動法的本質都是保護勞動者的“弱者機制”。畢竟相對于企業而言,個人勞動者的風險承擔能力更弱,也更需要政府組織出臺這樣的政策進行支持。
那么對于企業而言,是否可以有另外一種保護機制可以實現雙贏呢?
一般來說,除了最基本的社會保險,大部分企業會為員工提供基本的保障,包括意外身故或傷殘的一次性補償、意外醫療費用補償、航空意外、鐵路意外等,再好一點的企業會為員工多花點錢,買一些重疾保險和壽險。但通常企業為員工購買的保額都比較低(領導除外),僅能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償,大概占經濟損失的20%以內,一定程度上減輕了企業的用工風險。
但對于新型出現的靈活用工關系,由于權責界定的不清晰,傳統的商業險也顯得有些力不從心。
根據社寶科技發布的《一季度企業靈活用工調研報告》顯示,在企業對靈活用工的顧慮上面,對用工風險如何規避占比最高,達到了50.4%;對員工歸屬感認同的鼓勵其次,占比50.13%;同時,對靈活用工的合規性有所顧慮的企業占到了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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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對靈活用工的顧慮,來自社寶科技《一季度企業靈活用工調研報告》)?
(2020年第一季度企業靈活用工調研報告數據34%以上來源于華東地區。在這次的調研過程中,將西部川渝、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設為重點調研區域,最終樣本覆蓋全國29個省份/直轄市,涵蓋150余個地級市,總計收獲近4000+份真實有效的樣本數據。)
隨著疫情影響,靈活用工模式作為降本增效、盤活市場勞動力的創新手段,在經濟下行階段對市場調度作用明顯,因而受到市場關注。但正如此次調研所得到的數據,合規性成為靈活用工發展的制約點,如何更好地保障其權益,更成為從業人員和社會關注的重點。
對此,劉豐枝向億歐表示,社保體系的完善,需要政府去制定相關政策推進。但作為企業和服務商,更應該發揮所長,利用市場經濟的靈活性去調節宏觀政策的相對滯后。
商業險就是一個較好的補足方式。
上文提到了靈活用工的用工關系特性,傳統商業險通常由企業置辦,這與靈活用工的雇主靈活難以匹配,因此,是否能針對此特性,設計出更為靈活的保險制度成為靈活用工市場“法外之地”的一個加蓋保護關鍵。
比如,是否可以類似于高鐵買票時自動彈出的“乘車意外險”,買一次彈出一次,可以按次數收費?也可以直接捆綁在業務流程當中,像外賣小哥送一次外賣,接單時就自動投保?
劉豐枝表示,這種方案是可行的,并且也有已經正在實施的。
此次多米互聯推出的零工保就提供了這樣一種思路:該投保產品最短可以“天”來計,當天下單,24小時內生效,最便宜的只要0.5元,保額卻最高達到10萬元,涵蓋了意外、醫療等險種。對于靈活就業人員來說,可以讓雇主買,也可以讓公司買,自己也可隨時下單,直接線上智能化操作,流程精簡,提高效率。
劉豐枝表示,推出這款產品的目的就是為企業靈活用人員提供全面的意外風險保障;同時,可為靈工提供在線理賠服務,在線關注理賠進度和結果,以滿足企業轉嫁用工風險和快速投保的需求。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靈活就業人員和用工企業的擔憂。
總的來說,靈活用工是一項靈活的就業政策,良善的市場機制將有助于企業進行成本控制讓人力資源配置更合理、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同時促進勞動者獲得更多收益。這需要機制下每一個參與者的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實現多方共贏。?
特別關注:
億歐智庫正在推出《2020靈活用工行業研究報告》,預計7月底~8月發布。對報告感興趣的相關靈活用工企業可聯系撰寫研究員,歡迎您對該行業的建言獻策。
聯系方式:
龔晨霞,微信:Gcx847076575。添加請備注真實姓名-公司-職位+靈活用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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