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稱,他所在的移動公司發文鼓勵員工停薪留職自主創業。停薪留職后,根據職務年限,公司支持3-6個月標準工資,作為自行創業基金和生活保障。期間,社保由公司代繳。
該網友提供的文件大致內容如下:
2020年為公司業務轉型大年,為優化員工隊伍結構,提升資源利用效率,公司鼓勵員工(尤其是年滿45周歲以上的),經批準可選擇停薪留職自行創業,期限不超過三年。
停薪留職后,根據職務年限,公司支持三到六個月標準工資,作為自行創業基金和期間生活保障。停薪留職期間,社保由公司代繳,不再享受公司其他福利項目?;A標準為三個月標準工資,任員工職務崗級每滿兩年增加一個月工資,最多不超過六個月,原則上逐月發放,特殊情況經特批可一次性發放。
停薪留職期間,人事關系轉至省公司組織人事部,統歸人才儲備管理,日常事務由工會部門安排和服務。停薪留職人員所涉及人力成本由省公司人力成本儲備負擔,不額外追加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