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縣(市、區)科技局:
為推動創新驅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充分發揮農業科技園區在創新資源集聚、成果示范轉化、農村創新創業中的突出作用,按照《寧夏現代農業科技創新示范區建設總體方案(2018-2022年)》(寧政辦發〔2017〕220號)要求,自2018年以來,自治區科技廳已批復建設了包括水稻、奶業、食用菌、馬鈴薯、漁業、灘羊、旱作農業、枸杞產業等16個自治區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區。為進一步推動區域特色優勢產業創新發展,加快創建農業科技園區體系,現就2020年自治區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區(以下簡稱“展示區")組織申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展示區是指在全區各縣(市、區)建設的,集中展示農業特色優勢產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新模式,發揮科技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的農業科技園區。
2.展示區申報單位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展示區建設主體為在寧夏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等。
3.展示區要有明確的四至界線、科學的建設方案、合理的功能分區、明確的主導產業、較好的基礎條件、完善的配套政策和集約化的土地經營,對本縣(市、區)形成較強的示范帶動作用。
4.展示區要有明確的技術依托單位,有完善的技術集成示范和成果轉化服務條件,有一定數量的科技人員、科技特派員入駐,有吸引和聚集人才的優勢,有培訓農民的場所。
二、申報要求
展示區主要圍繞智慧農業、品牌農業、節水農業、循環農業、生態農業一體化發展和鄉村振興等方面,聚焦區域特色產業發展需求重點展示以下內容:
1.現代種業方面,集中展示多抗、優質、耐寒旱、耐鹽堿的特色種植業新品種和優質、抗病、耐粗飼、繁殖效率高和增重速度快的特色養殖業新品種;
2.精準農業方面,重點集成展示精準栽培、精準養殖、精準環控、有害生物監測預警等技術和模式;
3.設施農業方面,重點集成展示新型結構、節能蓄能、光伏利用、環境調控、新型材料、智能專用機械、精準水肥管理一體化等高新技術和裝備;
4.節水農業方面,重點集成展示抗旱保墑與栽培調控、水肥一體化智能灌溉技術與裝備、高效農藝節水、高效節水灌溉與輸配水等技術與裝備;
5.農產品綠色物流與加工方面,重點集成展示農產品產地商品化處理、綠色低損保鮮與質量控制、新型預冷和包裝、新型功能膳食開發、康養食品加工、質量檢測、有害殘留快速檢測等技術和模式;
6.資源高效利用方面,集成展示本地化植物資源高效利用、健康土壤培育、糞污肥料高效轉化、減藥減肥增效、耕地質量提升等技術和模式;
7.動物疫病防控方面,集中展示重大疫病預警、快速鑒別診斷、綜合防控和環境凈化等技術和模式;
8.循環農業方面,重點集中展示農田復合生物循環、農牧循環、農菌循環、農牧沼循環以及農業企業(園區)循環等循環農業技術與模式;
9.智慧農業方面,重點集成展示智能采收、智能飼喂、靶向施藥、種肥藥膜復試裝備、農用航空等智能農業生產技術和模式,以及農產品產銷對接、農機及植保服務、農副產品質量追溯等經營管理信息技術,培育“互聯網+"現代農業的新模式、新業態。
三、政策支持
1.依托現代農業科技創新示范區建設資金,科技廳對獲批建設的展示區,以科技項目形式給予不少于100萬元資金支持。同時,展示區建設主體申報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和自治區各類科技計劃,優先予以支持。
2.展示區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出臺相關扶持政策,加大對展示區建設、產業發展和創新創業的支持力度。并協調落實土地、稅收、財政、基礎設施配套等支持政策,并整合相關涉農科技項目,支持展示區建設。
四、建設與管理
1.統籌規劃,分步推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社會參與、農民受益"的原則,采取“自愿申報、自主建設、備案管理、評估驗收"的方式,組織展示區建設主體抓好建設工作。并根據專家論證后的建設方案,按照“統籌規劃、分步推進、特色布局、創新發展"的思路,努力將展示區打造成為農業新成果集成轉化的重要載體,支撐區域特色產業發展的核心平臺,農村創新創業的示范基地,為縣域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有效支撐。
2.集聚要素,促進發展。堅持新發展理念,以推動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積極吸引優勢企業和優秀人才入駐園區,培育組建科技創新平臺,著力培育農業科技型企業,推動各類創新要素向展示區集聚,著力營造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良好環境。
3.年度報告,規范管理。各展示區在每年12月底前向所在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審核后報自治區科技廳,內容主要包括建設進度、創新創業、成果轉化、產業帶動、綜合效益、組織管理、經驗與問題和下年度工作重點等。
五、驗收與評估
1.展示區建設期為兩年,自下達批準建設文件之日起計算。建設期滿1個月內,由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向自治區科技廳提出驗收申請。科技廳根據驗收申請,組織專家進行現場考察,結合年度報告結果,經綜合評議后認定是否通過驗收。
2.不能按期參加驗收的,展示區建設單位應在建設期滿前1個月內提出延期驗收申請,經所在縣(市、區)人民政府同意報自治區科技廳批準,延期驗收不超過半年。
3.通過驗收的展示區,實行綜合評估動態管理。評估工作原則上每兩年進行一次,評估結果分為優秀、達標和不達標。評估工作由自治區科技廳統一部署,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
4.對評估為優秀的展示區,自治區將加大項目支持力度;對評估不達標的展示區限期整改(整改期為一年)。整改后再次進行評估,達標則保留展示區資格,不達標則取消其資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經評估程序,由自治區科技廳直接撤銷其“自治區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區"稱號。
(1)侵占農民權益,損害農民利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2)園區主導產業非農異化嚴重,已基本喪失農業生產功能的;
(3)發生重大生產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后果的;
(4)有其他嚴重違規違法行為的。
六、其他
請沒有獲批建設展示區的縣(市、區)科技局,根據通知要求,結合當地特色優勢產業,積極謀劃,指導展示區申報書、建設方案的編制,于2020年4月30日前將經屬地人民政府審核蓋章的申報材料(申報書+建設方案+附件材料裝訂成冊),一式1份報科技廳農村科技處,同時向所屬地市科技管理部門備案。已批準建設展示區的縣(市、區)原則上不再申報建設。
聯 系 人: 于? 浩? ?0951-5015825
? ? ? ? ? ? ? ? 荀曉赟? ?0951-5021885
電子郵箱:missingx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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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自治區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區申報書
? ? ? ? ?2. 自治區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區建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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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20年2月13日? ? ? ? ? ? ?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下載:1.自治區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區申報書.doc
2.自治區農業科技示范展示區建設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