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The Information 報道,知情人士表示,根據產品路線圖,蘋果計劃于 2022 年推出一款增強現實頭顯,并在 2023 年發布一款 AR 眼鏡。
之前有報道稱,蘋果已與美國游戲公司 Valve 合作,共同開發傳聞中的 AR 頭顯,該設備預計于明年推出。
據此前彭博社報道,蘋果已經將推出 AR 設備的日期瞄準 2020 年,該設備將配備全息顯示器。彭博社將蘋果的頭戴式設備描述為眼鏡,它 “可以在用戶的視野內顯示諸如文本、電子郵件、地圖和游戲之類的內容”。但報道稱如果高管認為蘋果 AR 硬件尚未準備好在黃金時間推出,則發布時間表可能會進一步推遲。
據交通運輸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消息,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 “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名義,聯合約談滴滴出行、首汽約車、神州優車、曹操出行、美團出行、高德、嘀嗒出行、哈啰出行 8 家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公司。
約談指出,各主要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對照 2018 年聯合安全檢查反饋的問題清單和整改清單,細化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舉措,已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但仍需持續推進。各平臺公司應繼續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結合發展新形勢,把安全整改的成效制度化、標準化,進一步完善企業制度和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各網約車平臺公司要主動配合地方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符合條件的司機和車輛盡快辦理網約車許可,嚴格落實背景核查有關要求,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人員、車輛,嚴禁給無經營資質的車輛和駕駛員派單,依法依規開展經營,確保乘客安全和合法權益。
據網信北京微信公眾號消息,北京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針對今日頭條站外搜索結果中出現詆毀革命英烈方志敏同志的不良信息,嚴肅約談了今日頭條相關負責人,并責令平臺進行整改,徹底清理相關信息,處罰有關責任人,健全內部機制,完善搜索功能,切實加強信息搜索服務管理,防止歪曲、丑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的信息傳播。
今日頭條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嚴格落實網信部門約談要求,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加強搜索管理,及時全面整改。北京市網信辦還強調稱,屬地網站也要舉一反三,汲取教訓,嚴格執行《英雄烈士保護法》,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積極營造清朗的網絡空間。
據彭博社報道,阿里巴巴計劃 11 月 15 日開始接受投資者認購,在 11 月 20 日定價,募集最多 150 億美元,并已將花旗、摩根大通及摩根士丹利加入在港上市的銷售隊列,同時邀請幾家中資銀行、瑞信及中金為聯席保薦人。
報道稱,此次阿里巴巴赴港上市,至少 4 家中國國有投資銀行參與,分別為農銀國際、建銀國際、工銀國際、中銀國際,已被邀請擔任初級角色。有知情人士稱,此次阿里巴巴可能融資至多 150 億美元,但發行的時間和規模可能會因市場狀況而改變。
針對上述傳聞,阿里巴巴方面表示不予置評。
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昨日(11 月 11 日)印發 《攜號轉網服務管理規定》,管理規定定義了 “攜號轉網” 就是在不變更電話號碼的前提下更換運營商的移動網絡服務,用戶辦理攜號轉網需要結清與攜出方電信費用,與攜出方無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的協議或以解除在網期限限制,并入網已滿 120 個自然日。該規定將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管理規定要求,電信業務經營者在提供攜號轉網服務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阻止、拖延向用戶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二)用戶提出攜號轉網申請后,干擾用戶自由選擇;
(三)擅自擴大在網期限協議范圍,將無在網期限限制的協議有效期和營銷活動期默認為在網約定期限,限制用戶攜號轉網;
(四)采取攔截、限制等技術手段影響攜號轉網用戶的通信服務質量;
(五)在攜號轉網服務以及相關資費方案的宣傳中進行比較宣傳,提及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名稱(包括簡稱、標識)和資費方案名稱等;編造、傳播攜號轉網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隱瞞或淡化限制條件、夸大優惠事項或攜號轉網影響、欺騙誤導用戶,詆毀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
(六)為攜號轉網用戶設置專項資費方案和營銷方案;
(七)利用惡意代客辦理攜號轉網、惡意代客申訴等各種方式,妨礙、破壞其他電信業務經營者攜號轉網服務正常運行;
(八)用戶退網后繼續占用該攜入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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