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轉型做VC之前,我作為一名天使投資人已經在投資界活躍了10年。在那十年時間里,我發展出一些不太合常規的投資規則。這些投資規則讓我在遵守它們的時候嘗到了不少的甜頭,又讓我在違背它們的時候吃了不少苦頭。
我之所以要設計出這4條規則,就是為了規避自我偏見和本性中的不利因素(我認為人人都需要一些直白的手段來規避一些未知的盲點和弱點)。
我得說,正是我對這類規則的逐漸意識,使得在前五年做天使投資還很失敗的我在后五年逐漸成功。這些規則對我來說非常重要,所以我把它們打印了出來,貼在了自己的墻上,以每天提醒自己。
我要從那條最有爭議性、也最容易被誤解的規則開始說起。
我認識到這一條,還是因為我自己犯了一些做過創業的人做投資時易犯的典型錯誤。當我聽到一個創業方案時,作為一名創業者,我總是會很興奮地想,“我”會怎么操作這個方案。我腦袋里面的輪子會不停地轉啊轉,思考著我會怎么去做銷售,作為產品總監我會開發哪些功能,又或者,我會跟哪些分銷商合作。
這里面的問題是,我怎么想實際一點也不重要。
沒錯,我是可以給這些公司一點建議,然后把我自己的想法(不管是好是壞)告訴團隊。但最終,這不是“我自己的公司”,而我對它的影響實際非常有限。有過創業經驗確實可以讓我給團隊業務提供有益的建議,不過,在很多方面,這也使得我在評估團隊時成了一個不合格的聆聽者。
在做了五年的天使投資以后,我開始覺察到自己有這個問題(單純地依靠一個創業者的視角來做投資)。然后有一天,我跟馬克·安德森談到了這個問題,他給我提供了一個解決方案,說道:“我只會投資那些不需要我的團隊?!蔽野l現,一旦我開始遵循這個建議,我的投資決策就變得更加清晰,而最后的結果也比之前要好很多。
另外我還要指出這條準則中一個非常重要又非常細微的點。我說“只投資那些不需要你的團隊”,并不意味著你們雙方就不會“相互受益”并因為雙方的合作而獲得實質性的提高。這里以自己的一個投資、游戲公司Kabam為例。他們的團隊非常強大,在游戲方面的專業積累也遠比我深厚。不過,我還是相信我們之間的合作使得當中的每一個人都變得更好。
所以,只投資那些不需要你的團隊,但不也要混淆“需要”和“受益”的概念。
當我準備全職做公開市場投資的時候,我的一個朋友,也是一個非常成功的投資人建議我讀讀巴菲特從1977年至今寫的股東信。這花了我一定的時間,不過我確實把它們全讀了。我發現,當我把它當做歷史來讀時,它給我提供了一個非常有趣的視角——讓我看到了像巴菲特這樣優秀的投資人到底是怎么處理從高通脹到低通脹、從經濟擴張到經濟衰退的一系列經濟情況的。
而我在里面學到的一個最凄美、也是被反反復復提及的教訓或許是,急躁情緒是我們在投資時最大的敵人。我們總有一種強烈的欲望想要“賺現錢”,但假如我們不對這種欲望加以控制,這就很容易導致不好的投資決策。也就是說,這股急躁情緒會讓我們說服自己去投一些根本不應該投的項目;會讓我們為那些遠遠不夠好的團隊、為那些根本不存在的、或者沒有我們想要的那么大的市場編造各種借口。
在我看來,FOMO(Fear Of Missing Out) 驅動了很多人類行為,當然也就包括很多投資人的行為??偸菚泻芏嗤顿Y人爭相追逐“當月熱門”,而這些投資人之所以會跟進這類項目,老實說,一部分是因為其他投資人都在這么做。他們害怕自己會錯過一個能夠做大的生意,而這種恐懼就進一步驅動了他們拿下這筆生意的欲望。
假如創業者知道FOMO是投資行為的一大驅動,他們就很有可能會利用這一點。假如他們圍繞著自己的交易制造了某種狂潮,那就說明他們已經在這樣做了。
要抵制FOMO并不容易,而我把這條規則貼在墻上也是基于兩個原因1:否認——大部分人都不愿承認他們被FOMO控制了,或者說承認自己很容易受FOMO的驅動。2:感知——要認識到自己被FOMO控制了實際非常困難。
這些話聽起來顯而易見,但卻經常被遺忘。其實你需要一個理由來做投資——依據你那具有批判性的洞察力——而不是因為你害怕自己錯過一個好生意。而這里面的一個棘手問題是,你很容易就說服/欺騙自己說自己有真的洞見,而實際上你只是在害怕、將自己的行為合理化而已。這也是為什么,我認為你需要一種方法去判斷,你是被FOMO驅動還是被你的觀察驅動。
對我自己來說,這個方法是一個我強迫自己思考的問題。
我會問自己:
“假如這家公司碰壁了(而且大部分公司都會碰到問題),我是否對這塊業務有足夠的洞察力,可以幫上忙?”
當我問自己這個問題、而且我愿意對自己誠實的時候,這個問題的答案也就變得更加清楚了。
舉個例子:兩年以前,我們一名朋友兼Foundation Capital的投資人給我介紹了一個金融方面的項目。我花了兩周的時間考擦這個項目,而且我*很喜歡*這個項目。當我問自己這個“是基于FOMO還是基于洞察力”的問題時,我正準備把這個項目介紹給我的合伙人。然后我意識到,假如這家公司觸礁了,我并沒有足夠的洞察力可以幫上忙。最后,盡管很困難(因為我“真心”想要促成這筆投資),我還是說了“不”。
只有時間才能說明我在那筆交易上的決定是否正確,但我認為,這個“是基于FOMO還是基于洞察力”的問題可以讓我保持誠實。
這條規則來自我七年前參加的一個為期三天的撲克牌訓練營。當時,其中的一名職業玩家來到了屋子前并問了這樣一個問題:“撲克玩家的目標是什么?”顯然,有些人舉起了手并掉入了陷阱:“為了掙錢?!彼f道。不對?!澳愕哪繕耸亲龊玫臎Q策,而不是掙錢?!边@名職業玩家這樣說道。假如你可以做出好的決策——比其他人的決策更好、更一致——那么你最終就能掙到錢。
在玩撲克牌時,假如你是以掙錢的心態而不是以做好的決策的心態來玩游戲,那么你很容易犯下面的錯誤:明明局勢不利但又惱羞成怒瘋狂跟進,存在僥幸心理,明明知道你的對手愿不惜一切代價跟進還要跟他虛張聲勢,或者,明明玩不起卻還要加入一場牌局。當你心里只想著要賺“現錢”的時候,你就容易做出一些不好的、大部分情況下都很情緒化的決策。
將上面的這一點用到投資上面來聽著就像是異端邪說。不過,我的觀點是,投資人的目標是做出好的投資決策,為他們的公司做出好的運營決策。假如他們可以這么做,那么錢就會自然而然跟過來(當然,不是每次都會跟跟過來,不過多半是這樣的)。沒錯,我們評估所有投資人都是看他到底掙了多少錢。但很矛盾的一點是,我認為最大化收益的最好方法正是專注于做出關于選擇哪些公司的最好決策,而不是每走一步都想著賺錢。
這些就是我在超過十年時間里發展的四個投資規則。正如我之前所說的,它們主要是為了使我免于自己內在的偏見和弱點。我希望它們對你來說也有幫助。
思達派注:
本文來自于互聯網老兵、Google Venture投資人Joe Kra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