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問診叮當快藥”自欺欺人“的審核機制
根據叮當快藥的審核流程來看,消費者首先選擇所要購買的處方藥藥品后,會跳轉至醫生在線問診頁面,醫生會例行詢問三個常規的問題,即“癥狀、患病時間”、“有無過敏史及是否在特殊時期”(如:備孕期、孕期、哺乳期、月經期等)。
和訊科技通過體驗發現,在叮當快藥平臺購買處方藥“頭孢克洛膠囊”,向平臺醫生描述“智齒發炎”后,醫生會提示“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用戶需確保已在實體醫院就診并已有明確診斷,請您提供線下醫院處方診斷或病例圖片”。但即便不提交處方診斷,也可獲得電子處方,并在平臺購買相應藥品。消費者自己提出購藥需求,平臺根據需求為其提供處方,此流程更像 “等因奉此”
事實上,自2005年12月起,《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審批暫行規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陸續出臺,其中規定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均不得在網上向個人消費者銷售處方藥。
2017年、2018年相繼頒布的《網絡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不得通過網絡銷售處方藥和國家有專門管理要求的藥品”,向個人消費者售藥的網站“不得通過網絡發布處方藥信息”。
售賣處方藥問題屢禁不止 叮當快藥的陣痛與放縱
實際上,自2019年以來,叮當快藥亂售處方藥一事已經多次被媒體報道。2019年5月,南方都市報測評了包括“叮當快藥”在內的18家網絡購藥App,其中,叮當快藥所售部分處方藥沒有標明“處方藥”或“R x”字樣。此外,叮當快藥app上還有不合規興奮劑類藥物、腫瘤治療藥和抗生素類等處方藥物在銷售。
同月,據《新民周刊》報道,其在叮當快藥平臺上搜索秋水仙堿無果后,平臺智能的推薦了另一款治療痛風的藥物“苯溴馬隆片”,下單后,記者收到了“是否特殊人群”“是否有過敏史”“是否了解清單中藥品的功效”三個常規問題,提交答案后不久,平臺顯示執業藥師審核成功,在沒有出示任何處方的情況下成功下單。
業內評論人士認為,叮當快藥的盈利模式至今仍不成熟,線上的叮當快藥平臺和線下的叮當智慧藥房是其主要的兩大業務。線上,叮當快藥的”快“讓其占據了優勢,但競爭同樣是嚴峻的;線下,叮當智慧藥房又會和傳統藥房之間產生“碰撞”,如果面臨藥品不全的問題,叮當快藥的優勢就會越來越小,所以叮當快藥一直在合規邊緣摸索與嘗試,但無論怎樣,叮當快藥都要堅守 “安全底線”,嚴格遵守相關政策。
2019年8月26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藥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條規定,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藥品經營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藥品,應當遵守本法藥品經營的有關規定。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等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藥品不得在網絡上銷售。
人民網在《人民網三評“網售處方藥”之二:需求催生市場,逐利不能無良》中強調:醫藥行業,事關千千萬萬人的切身利益,在任何一個環節都不能出現漏洞。如何能在滿足消費者需求基礎上實現良性發展,需要企業切實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也離不開相關部門加強監督和引導。在這個問題上,決不能掉以輕心,更不能聽之任之。
風口固然重要,但只管閉眼狂奔不是正確選擇。“新政策”對整個行業和企業的發展的影響越來越具有先導性。而網售處方藥的審核機制的規范完善等,是叮當快藥告別政策擦邊球必須要跨越的鴻溝,在這個不能馬虎的問題上,叮當快藥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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