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8月11日發文表示,將圍繞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核心目標,持續推進分類監管,著力提升監管效能,督促上市公司及大股東牢牢守住“四條底線”,切實擔負起自我規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責任、第一責任。深入推進科技監管,建立對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跟蹤機制。持續探索新技術在具體監管業務中的應用研究,提升問題發現、識別、處置能力,推動監管經驗與智能科技的深度融合,構建人力與科技融合的監管新模式。
深交所8月11日發文表示,將圍繞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核心目標,持續推進分類監管,著力提升監管效能,督促上市公司及大股東牢牢守住“四條底線”,切實擔負起自我規范、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直接責任、第一責任。深入推進科技監管,建立對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的跟蹤機制。持續探索新技術在具體監管業務中的應用研究,提升問題發現、識別、處置能力,推動監管經驗與智能科技的深度融合,構建人力與科技融合的監管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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