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語規范
“消浮腫、祛脂肪粒,一瓶蛇毒眼霜=150次眼部SPA”、“激活血經絡,疏通經絡”、“改善人體代謝、提拉肌肉走向”……看到這一系列廣告語,消費者應該都會心動想要嘗試一下產品。
杭州微店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正是抓住了消費者的這一心理,通過其運營的微信小程序“女王名品show”商城對外展示和發布蛇毒眼霜(非特殊化妝品)、刮痧美容儀(普通日常用品)等產品信息。
殊不知,這一系列廣告語所宣傳的內容與客觀實際不符,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杭州市濱江區市場監管局已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款200000元。
同樣涉及廣告違法的還有被大眾熟知的杭州時光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該公司在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介紹醫療美容項目時有“術后堅固穩定不懼揉捏擠推、真實自然不懼考驗、不易移位”“術后效果持久、綠色健康”“療效好、有保障”“天然健康、自然逼真”“還原肌膚健康本色,去疤其實并不難”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廣告內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并且該企業在網站的網頁上設置有彈窗廣告,雖然顯著標明了關閉標志并且能暫時關閉彈窗廣告,但關閉一分鐘后會再次彈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杭州市拱墅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改正,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共處罰款25483.6元。
為了進一步規范傳統媒體和互聯網廣告發布行為,杭州市各級監管部門加強了重點領域和重點媒體廣告監測監管。全市全年共監測媒體廣告315079條次,發現涉嫌違法廣告106條次,涉嫌違法率0.03%,共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522件,罰沒款667.53萬元,并同步發布了十起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例,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防范。
來源:杭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