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轉載自公眾號???,?作者 李鐵
?前言
目前,中國城鎮化已進入高速增長期,我國規模城市總數達到世界首位,城鎮人口數量已占據總人口數的60%。在取得了這些成績的同時,當前城市發展中面臨的問題卻愈發突出,宏觀經濟與城市的發展問題聯系也愈加緊密。城市債務增加,金融風險壓力巨大,城市轉型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因此,在當前形勢下,應當如何認識城市的發展規律?如何做好對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務?如何提高城市資源的利用效率?如何增加就業和進行產業的空間布局?如何避免更嚴重的危機和風險的發生?這些一連串的問題都需要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之上,結合中國城鎮化的實際情況,尋找出解決的方法和答案。于此背景之下,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設立《城市百問》欄目,利用我中心優質學術研究力量,試圖解答城市發展、城市政策、城市規劃等方面的種種問題,并將就城市發生的社會熱點問題,提出我們的分析方法,供讀者參考。
希望所有對此感興趣的讀者在本欄目下留言,提出有關城市的各類問題,以便我們及時解答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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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顧:如何認識互聯網經濟下的城市商業空間?| 城市百問)
總第五十一期
本期作者:
李? ?鐵??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首席經濟學家
經常參加有關智慧城市的各類活動,注意到有兩種傾向:一是重視智慧城市的人偏重于技術思維模式;二是政府的熱情更為高漲。偏重于技術,當然對于智慧城市涉及到的任何信息、人工智能以及互聯網經濟研發的人來說是重要的基礎。但是由于智慧城市涉及的內容廣泛,已經遠遠超出了某一項具體技術的范疇。例如僅從人工智能的研發,就已經分門別類,任何一項技術都不足以涵蓋所有的技術內容。例如智慧城市涉及智慧治理、智慧交通、智慧社會服務、共享經濟、智慧醫療、智慧能源等太多的領域,而單一一項技術無法覆蓋所有的內容。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技術方面的應用必須要面對市場的檢驗。僅從技術的角度去談創新和應用,如果涉及到成本和收益的問題時,往往會讓位于市場。而我們絕大部分的技術專家并不完全了解市場,因此研發的成果與市場結合偏離時,導致技術的研發成果會沉淀。
關于政府對于智慧城市的過度關注,往往體現在作為一個好的技術應用,政府試圖在自己的治理系統中率先開展試驗,并達到良好的運行效果。但是政府應用面臨的最大問題是不講效率,而且沒有收益預期。因為一個好的智慧技術研發成果可以應用的領域也是不能限定在某一個空間,還有更多的挖掘潛力,需要通過市場和社會應用來檢驗。特別是在市場激烈的競爭過程中,以及社會的廣泛應用中,會通過技術障礙的反饋推進研發和變革。而封閉在政府的應用,往往不會及時反饋應用的信息,甚至在低效率的運營狀態中,形成技術的沉淀。
其實很多人把智慧城市歸結為技術研發過程,更為重視技術專家的作用。但是我始終認為,智慧城市是建立在技術研發和突破基礎上的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也是需要通過市場來檢驗的技術推廣和變革過程。畢竟任何一項技術如果不進入市場,就沒有產生收益,也就不會形成社會的應用,也就不會從市場層面產生對技術的再投入過程。同時,在社會應用領域由于形成的巨額收益,會引發不同的技術手段在同一個領域的競爭,催生進一步的研發和變革。因此我們應該把更多的精力和政策著眼點放在智慧城市的經濟學研究和社會學研究方面。
在今年的G20期間,我應日本內閣的邀請,在日本政府主辦的G20超級城市和智慧城市的大會上作了主旨發言。在和日本以及國際上有關方面的政府官員和專家學者進行交流的過程中,我發現,在智慧城市的研究領域以及推廣領域上,確實存在著認識和實踐上巨大的差異。在我國,對于智慧城市官方的認識還是停留在政府治理和管理系統的應用上,所以引發了城市政府對于智慧城市的關注和熱情。許多企業為了迎合政府的需求和拿到政府的項目,紛紛根據政府的需要制定智慧城市的解決方案。重點是政府數據處理、政府辦公系統和服務系統的智慧化以及智慧交通和治安管理的應用,當然也出現了較多的創新。歐洲和美國更在乎的是智慧與生態理念的關系,如何通過智慧的方法,降低能源的消耗,實現資源和能源的有效利用,當然重點也是要降低城市的各項資源成本。雖然我們在日韓也可以看到政府主導的城市智慧城市的治理,也看到了各種智慧產品的系統化運營。但是由于投入成本過高,維持運轉的費用尚不能抵付投入的成本,也面臨著推廣和普及應用的難度。但是在G20期間日本政府舉辦的數字展覽會上,各種智慧產品的應用仍是處于碎片化的階段,還大多沒有實現大面積的推廣,或者在一些重要的應用領域的產品,例如遠程監控醫療、自動駕駛汽車、家具的智能化管理上的一些蟾片還是尚處于研發的階段。
從日本政府的官員對未來的智慧城市的發展預期上判斷,提出的許多目標,其實在中國已經廣泛推廣和應用,已經成為了我們社會生活的一部分。可是許多很好的智慧理念,例如無現金支付或者是共享經濟為在日本并不存在技術的問題,在歐美也沒有技術障礙,甚至是他們處于研發的領先地位,反而在社會應用方面卻遠遠落后于中國。最重要的問題是市場、利益結構的干預以及社會文化傳統的阻礙。例如無現金支付涉及的是銀行和財團的利益。在中國,政府并不受這些財團利益的干預,只要政府認為值得并有利于方便社會的應用,有利于城市居民的就業和生活,就可以允許企業和各地進行實踐。而在歐美以及日本,政治是受財團利益所支配的,財團和銀行金融機構可以干預選舉,也可以干預政府的決策,甚至影響到法律的修訂。因此,在眾多的利益主體的影響下,無現金支付在發達國家城市的智慧應用進展步履維艱。而在中國無現金支付可以廣泛的推廣,已經成為城市智慧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并通過市場延伸到各個有交易發生的領域,并還有可能隨著5G的應用與人工智能的結合產生出更多預想不到的創新。例如共享經濟的應用是建立在無現金支付、互聯網經濟和人工智能技術上的創新,在中國已經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并大大地方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也是中國實現節能低碳的一種典范。但是在歐美和日韓等發達國家則面臨著社會的阻力。僅舉共享經濟中的網約車案例,在日本難以推廣的原因就是出租車工會的反對。他們畢竟影響到地方政府的選舉,也代表著一部分選票。他們因為自身利益受到的影響,反對更多的人口從事網約車和使用網約車而影響到他們自身的收益。進而堅決反對網約車進入城市。當然在中國也有反對者,也會通過網絡輿論影響到政府的政策,但是只是為網約車的經營主體提供了改進技術方法和提高各類安全措施的動力。當一個國家在經濟發展進程中,因為利益結構的固化和法律體系照顧到各個利益主體已經逐步完善的背景下,涉及到大量與智慧有關的新技術的應用就會面臨著較大的阻力,影響到城市的智慧化進程。當然中國在這方面有著無可比擬的體制優勢,政府的主關愿望很少受到利益主體的干擾,或者是影響只能是限定在一定的范圍,并不影響智慧技術在城市各個領域方面的應用。
如果按照歐美日提出的愿景目標,我們從無現金支付開始引發的智慧技術在城市以及在全社會的應用,已經大幅度領先。可以說已經從智慧技術的研發和初步推廣的1.0階段到了在一些較大的應用領域系統廣泛普及的2.0階段甚至更多。但是這并不等于我們不要認真地面對對于智慧城市認知所存在的幾個關鍵性的問題。智慧城市是經濟和社會的問題,而不僅僅是技術問題;智慧城市要面對的是市場,而不能沉淀和停留在政府的管理和應用上,政府應該購買市場和社會化的服務,而不是自己壟斷,政府要給智慧城市的應用更多的發展空間;我們有體制優勢,但是也有體制弊病,重點在于要尊重市場的選擇,要增加包容性,更要充分地利用體制優勢進行創新,同時要解決在智慧城市的發展進程中的包容性問題,要協調各個不同的利益主體的關系,要鼓勵企業大膽創新,甚至要給與一定的政策支持,并把智慧城市的發展作為營商環境改善的重要內容等等。同時要防止政府的過度積極性,要防止城市政府的過度投入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因為智慧技術的出現應該是節省資源而不是浪費資源,智慧的城市應該是提高效率而不是增加成本,智慧城市應該有利于城市居民,有利于社會發展,有利于科技創新和技術變革,而前提是尊重市場的選擇。
本文來源:財經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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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編輯:一米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