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營銷,相信大多數人對這個概念并不陌生,然而當排隊被當做營銷手段,甚至商家專門耗費重金雇人排隊,這就不得不讓人為之啞然了。同時值得思考的是,這種涉嫌虛假宣傳的惡性營銷方式,又是否侵犯到消費者權益呢?
一、事件回顧
6月5日,一批在網絡爆紅(俗稱“網紅店”)的奶茶店、糕點店被媒體曝光涉嫌雇人排隊,據該媒體報道,某些網紅店為了提高人氣,長期聘請團隊假扮消費者排隊購買商品,甚至僅僅一天就有兩三百個托,而且里面成分多元。其中該團隊組織者稱“(假排隊)人員構成很有講究,有學生、青年、白領,而且不能一起到,要分批到,一般情況下,假排隊10天,人氣自然會被帶動起來”。
如此講究,不禁讓人瞠目結舌,然而媒體的曝光并非首例。事實上,早在四月初,廣州電視臺王牌節目《廣視新聞》中曾出現一則名為“‘網紅餐飲’套路深,‘排隊哥’演戲演全套”的新聞報道,而報道所指向雇人排隊的網紅店恰恰正在此次曝光之列。對此,該店態度強硬,不但向廣州電視臺發出律師函要求停止侵害名譽權,更發表文章稱:“從來都未雇人排隊,而針對此類關于雇人排隊的消息,將不惜一切代價采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此次媒體的曝光中的兩家網紅店對于雇人排隊這一說法同時矢口否認,并宣稱這是來自“黃牛的報復”。雙方各執一詞,真假難辨。在此,筆者并不對該事件做事實判斷,而是探討雇人排隊作為一種惡性的商業營銷模式,在為人所不齒之余,對消費者權益又將造成怎樣的侵害。
二、什么是排隊營銷?
排隊營銷屬于饑餓營銷的一種方式,指商家利用交易信息不對等的優勢,通過人為制造瘋狂排隊現象,從而塑造出一種產品稀缺,供不應求的假象,利用人們的好奇心和從眾心理獲利。而當人們花費大量時間、精力排隊購買后,如果味道、品質在水準上,往往會基于付出感不斷強化自己對其認知的美味程度,并熱衷于拍照發朋友圈“炫耀”,慢慢便通過這種口耳相傳的方法,形成所謂“網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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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以營利為目的,采取營銷的手段增加人氣無可厚非。而餐飲業由于自身特性,在食材原料、制作時間、環境空間等方面的存在局限,自然會出現排隊等候,這是一種正常現象,同時也可以反映出該商家的受歡迎程度,為消費者提供參考。而商家完全可以在服務或營銷方式上加強工作,減少顧客在等候中流失,同時吸引更多人加入排隊行列,形成良性循環。卻不該急功近利,以雇人排隊的形式炒作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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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雇人排隊可能侵犯消費者的哪些權利?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第八條“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消費者享有知情權,即有權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而根據商品或服務具體的不同情況,對于一些在購買、使用商品或服務過程中消費者可能需要的合理信息,譬如銷量、口碑等雖未在《消法》第八條第二款所列舉的范圍之內,但并不妨礙隱瞞、謊報銷量和口碑的行為能夠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害,造成消費者利益受損。
從消費心理學來講,要不要購買某樣商品或接受某種服務,其中一個重要參考就是他人的意見和看法。正如在網購中,人們往往對商品的銷量和好評度極其關注,從而誕生刷單行業,而在線下消費中,人們只能憑借店面里的消費者數量多寡來預估其銷量,推測商品品質。因此即便是各方面都相當的兩家店,一家冷冷清清、生意慘淡,另一家卻人頭攢動、生意極其“火爆” ,并且不時還傳來“這家店在網上很火,再不過來嘗嘗就out了”的推薦聲,在這種氛圍下,人們的好奇心被激發出來,心想“難道真的這么好喝?”從而不自覺的跟風排隊搶購。
然而,這種“火爆”、“紅火”卻都是經營者有意利用自身優勢,專門雇人制造出來的,是一種掩蓋商品銷售真實情況,欺騙消費者使其錯誤地信賴該商品品質并進行消費的行為,消費者的知情權在此飽受踐踏。
同時在《消法》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中,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權。因而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的交易行為應當是在符合市場交易規則及商業交易習慣基礎上出于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所進行的。
商者,本該以信為本,恪守誠實信用原則,然而卻特地雇人偽裝顧客排隊,通過不誠信的手段建構起虛假的銷量和口碑,蒙蔽大眾。而消費者之所以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本質原因在于為了滿足生活所需,但在這種錯誤認識下所進行的交易,其到手的商品很可能遠遠低于心理預期,更甭論為此排隊所耗費的大量時間成本,付出與得到完全不相匹配,消費者最基本的公平交易權無法保障。
四、結語
營銷作為一種通過高效溝通連接經營者和消費者之間,從而更好交換價值,實現共贏的手段本身不但無過,甚至還能促進資源合理配置,推動經濟引擎高效運行。但當其超越法律界限,惡意誹謗,虛假宣傳,侵犯到消費者權益,終將釀成惡果,得不償失,甚至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商業運作終究是以創新驅動,以品質稱雄,過度營銷、眼球效應也許能夠紅極一時,但在熱浪過后始終將化為泡沫。畢竟,只有退潮了,才知道誰在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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