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濱海新區人社局發布了濱海新區儲備人才補貼申請指南,快來看看如何申報、哪些人才可以享受補貼吧!
誰可以享受補貼
對企業新引進落戶的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人員和留學歸國人員,連續三年發放住房和生活補貼,本科每人每年1.2萬元,碩士2.4萬元,博士3.6萬元。
如何申報?
請看以下攻略!
一、企業申報
申報途徑
補貼由人才所在企業為人才申請,企業按照以下途徑隨時向主管部門申報:
1.區屬國有企業→區國資委;
2.在功能區注冊的企業→功能區人力社保局;
3.其他企業→注冊地所在街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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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中,除社險繳費證明類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均交主管部門留存以外,其他材料原件經主管部門現場查驗后返還,相關復印件交由主管部門留存。
企業申報材料包括
1.濱海新區吸引儲備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申請表(一式四份,申請人簽字,企業蓋章);
2.濱海新區吸引儲備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匯總表(一式二份,企業蓋章,并上報電子版);
3.企業營業執照:勞務派遣企業同時提供用工單位營業執照及相關從業資質(原件現場審核,復印件一式二份加蓋企業公章);
4.勞動合同:勞務派遣性質的人員同時提供用人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派遣協議(原件現場審核,復印件一式二份加蓋企業公章);
5.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原件留存,復印件一式二份加蓋企業公章);
6.?天津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繳費查詢清單(原件留存,復印件一式二份加蓋企業公章);
7.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等(原件現場審核,復印件一式二份加蓋企業公章);
8.落戶新區的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集體戶口頁等(原件現場審核,復印件一式二份加蓋企業公章);
9.學歷學位證明:國內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境外學歷學位=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現場審核,復印件一式二份加蓋企業公章)。
二、申報條件
企業條件
人才所在企業須為在濱海新區注冊的各類企業。用人單位為勞務派遣企業的,用工單位須同為在濱海新區注冊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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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條件
1.學歷學位
(1)國內學歷學位: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其中:
畢業證書: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證書;
學位證書:與畢業證書相匹配,個人信息、畢業院校、學習期限、所學專業、學制情況等內容一致;
《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認證內容與畢業證、學位證一致。
(2)境外學歷學位: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
2.戶籍狀況
落戶濱海新區是指:2017年1月12日以后戶籍由濱海新區行政區域外首次遷入濱海新區行政區域。新區戶籍生源高等院校畢業戶籍回遷視為遷入。
濱海新區戶籍包括:個人家庭戶籍和單位集體戶籍。
3.勞動合同
人才與企業簽訂3年(含)以上勞動合同,補貼申請期限須在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內。
4.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由申報企業繳納,主體與勞動合同一致。在同時滿足其他條件的情況下,企業為人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3個月及以上。
三、申請期限的確定
補貼按照逐年申請的原則進行,滿足相應條件的,可申請本年度補貼。
此處所指年度為自首次申請之日起的周期年,非自然年度。補貼連續申請,申請期限及其間的社會保險不得間斷,出現間斷視為放棄申請權利。
基準時間
基準時間:落戶時間、勞動合同簽訂時間、社會保險起繳時間,以其最晚者為初次申請的最早起始基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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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限
第一次申請:申請期限的起始時間應等于或晚于起始基準時間,向后延續至第12個月為申請期限終點時間。
第二次申請:自初次申請月開始計算,連續繳納社會保險15月(含)以上的,可申請第二年度的補貼,其他標準不變。
第三次申請:自初次申請月開始計算,連續繳納社會保險27月(含)以上的,可申請第三年度的補貼,其他標準不變。
依據社保實際繳納情況,自申請之日起最多前推12個月確定補貼期限起始時間,即已連續繳納12個月或以上的情況下申請該年度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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