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省級基金目錄
一、省級政府性股權投資基金母基金目錄
(一)、安徽省農業產業發展基金
管理部門: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
履行出資人職責單位:國元集團
基金規模:100億元
發展定位:
1.從企業生命周期區分:側重支持成長期、成熟期企業發展。
2.從企業發展的角度:主要投資規模以上農業企業,重點投向國家和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3.從產業和社會發展的角度:農業產業發展基金是專業性的農業投資基金,側重農業產業化、現代農業發展和產業扶貧等相關領域,以促進產業提質增效和企業成長為根本目的,適當照顧社會資本的盈利需求。
投資方向:農業產業發展基金投資于在安徽省內注冊或經營的農業企業,包括支持安徽農業企業“走出去”投資、面向國內外并購重組投資等。對參與國內外農業產業化重大項目、有利于提升安徽農業產業競爭力的投資項目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二)、安徽國元種子投資基金
管理部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履行出資人職責單位:國元集團
基金規模:20億元
發展定位:
1.從企業生命周期區分:側重支持種子期、初創期前端企業發展。
2.從產業與技術創新的角度:側重對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支持科研成果轉化及在校大學生創業;對接“雙創”發展戰略,吸引國內外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項目團隊來皖創辦企業;對接全省科技企業孵化器,支持孵化器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有一定科技含量、商業模式較新的各類種子期、初創期企業發展;對接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和試驗基地,支持基地內小微科技型、創新型企業發展。
投資方向:母、子基金原則上只能投資安徽省內,即注冊地、生產基地均在安徽省內的企業,母基金直投業務可通過設立特殊目的基金形式完成。
(三)、安徽安華創新風險投資基金、安徽安元創新風險投資基金、安徽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基金(為基金群,不設母基金)
管理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履行出資人職責單位:華安證券、國元證券、省投資集團
基金規模:40億元、60億元、50億元
發展定位:
1.從企業生命周期區分:側重支持初創期、成長期前端企業發展。
2.從產業與技術創新的角度:按照“基地+基金”模式,采取聯合市縣、其他社會投資主體設立子基金方式,實現對接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和試驗基地全覆蓋,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動高新技術企業、現代制造業、“專精特新”企業等,由規下向規上發展轉變;推動非股份制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擴大上市掛牌后備企業隊伍;支持在省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或擬掛牌企業、“新三板”掛牌或擬掛牌企業發展。
3.本方案所稱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安徽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皖政辦〔2016〕53號)相關規定作為界定依據;中小企業以工信部等四部門《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作為界定依據;“專精特新”企業以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界定依據。
投資方向:母基金及母基金出資于子基金部分在安徽省內投資占比不得低于80%,母基金直投業務可通過設立特殊目的基金形式完成。安徽省內投資,包括投資注冊地、生產基地均在安徽省內的企業。基金也可投資以設立區域總部、研發基地和將生產基地等投放到安徽為條件的對省外企業投資,以及投資支持安徽企業“走出去”項目。
(四)、安徽省“三重一創”產業發展基金、安徽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基金
管理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履行出資人職責單位:省投資集團
基金規模:300億元、200億元
發展定位:
1.從企業生命周期區分:側重支持成長期、成熟期企業發展。
2.從產業與技術創新的角度:安徽省“三重一創”產業發展基金側重對接全省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試驗基地,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鏈核心環節的重點企業、重大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產業工程、重大產業專項;安徽省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基金重點支持成長性優質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做大做強。
3.戰略性新興產業以《安徽省戰略性新興產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皖政辦〔2016〕53號)相關規定作為界定依據;中小企業以工信部等四部門《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作為界定依據;“專精特新”企業以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認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為界定依據。
投資方向:母基金及母基金出資于子基金部分在安徽省內投資占比不得低于80%,母基金直投業務可通過設立特殊目的基金形式完成。安徽省內投資,包括投資注冊地、生產基地均在安徽省內的企業,也包括支持安徽企業“走出去”投資、面向國內外并購重組投資;還包括以設立區域總部、研發基地和將生產基地等投放到安徽為條件的對省外企業投資。
(五)、安徽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
管理部門:省科技廳、省財政廳
履行出資人職責單位:省財政廳
基金規模:50億元
發展定位:
主要投向國內外在皖轉化的各類先進科技成果;主要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主要領域為高新技術領域。
投資方向:子基金應將不低于80%的項目和資金投資在省內。
(六)、安徽省供銷合作發展基金
管理部門:省供銷社、省財政廳
履行出資人職責單位:省財政廳
基金規模:5億元
發展定位:
主要投向供銷社系統控股或參股的法人企業以及為農服務項目等(包括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農村金融等六大傳統網絡和農村電子商務等體系建設;生產供應一體化、收購加工一體化和貿工農一體化等農村流通服務體系創新;基層社、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為農服務項目和農村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等)。同時注意選擇適合基金投資的各類涉農企業及其他特色優勢產業,加強投資項目儲備。
投資方向:投向供銷社投資企業和為農服務項目資金占基金總規模的不低于70%。
(七)、安徽省屬企業改革發展基金
管理部門:省國資委
履行出資人職責單位:省國有資產運營公司、其他省屬企業和建信信托
基金規模:200億元
發展定位:
立足服務全省經濟發展大局,聚集并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國資布局調整的重點行業領域,優化全省國有資本布局,提升國資運營效率,廣泛參與省屬企業改革發展,支持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
投資方向:按照有利于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于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的要求,基金主要支持省屬國有獨資與國有控股(含相對控股)企業的改革創新發展,重點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先進制造業及“三煤一鋼”等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支持新產業新業態培育、并購重組等重大資本運作。
(八)、上市公司紓困基金、安徽華安支持優質企業發展基金/證券行業支持民營企業發展資管計劃、民企發展基金/支持民企發展資管計劃
管理部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證監局
履行出資人職責單位:省投資集團、華安證券、國元證券
基金規模:100億元、50億元、60億元
發展定位:
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增加產業龍頭、就業大戶、戰略新興行業等關鍵重點民營企業流動性,為有股權質押平倉風險的民營企業紓困,對符合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方向、有前景的民營企業進行必要財務救助。
投資方向:重點支持大型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上市公司。
二、省級政府性股權投資基金子基金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