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桃花雨,匯算清繳時。
可能新成立公司的老板并不了解「匯算清繳」是個啥?
今天我來扒一扒。
「匯算清繳」全名: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是指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規定時期內,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企業所得稅的規定,由會計師事務所計算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所得稅額,根據季度預繳的所得稅數額,確定該年度應補或者應退稅額,并填寫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提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結清全年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行為。
說人話!
就是根據稅法的規定,在今年核查企業上一年度賬務問題,企業是否需要退稅或補稅,并把核查結果提交給稅局的事兒。
大家也可以理解為,年底稅局需要給企業做個全身檢查,看看你有沒有啥毛病,例如上年度是否有少交的稅或者多交的稅,少了補交,多了退回,就是這么個事兒。
這個三月,得小心翼翼地走,因為——
強大的金三稅務預警系統已上線,稅局對企業從以前的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到現在一步步轉向重視企業經營的稽查監控,一旦發現有可疑行為,金三系統會立刻發出警報,匯算清繳處理不當,企業老板就惹很多麻煩,例如被上門查水表、或者受邀到局里喝茶。
所以,匯算清繳,一年一度,重視!重視!重視!
三月匯繳,飛升上神的一劫,如何渡?
1、搞定年度會計報表;
2、根據上年的報稅記錄和賬本憑證等資料,做內部的會計數據到稅務數據的調整核算,然后由第三方資質會計師事務所討論可能需要補稅或者退稅的可能性,以及對會計報表和稅務報表的確認,最后由該事務所簽字畫押;
3、提交這些文檔報告給主管稅局。
來年三月,又到桃花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實際操作中,對外資企業,因為有審計等各方面的大量準備工作,所以前提要求審計報告在3月內盡量完成。稅局對于外資企業匯算清繳的時間要求不算太嚴格,5月底之前完成即可。
對于內資企業而言,通常3月份開始,4月份完成。主要原因還是因為稅務主管對咱們小企業的誠信度認定不高,所以事事盡量希望提前完成,并給后續萬一發生什么幺蛾子留出處理的時間。
所以,如果您的會計希望在4月底前完成匯算清繳,肥獅懇請你不要怪他。
躺好,希望滾滾翻騰而來的暴風雨不要注意到你的存在,因為——
匯算清繳經常遇見這4個問題:
1、股東私人借款未在年底還回,稅局會認定為分紅,扣繳20%個人所得稅;
2、會計數據到稅務數據自己沒調整充分,導致稅局主動調整,通常會判定你要補交稅款;
3、很多會計由于上年度發票入賬科目的原因,會導致企業調增所得稅,例如,餐飲發票,很多會計喜歡全部列入“招待費”,這樣的確省事兒,但根據稅法規定,會按收入千分之五及招待費60%來調增所得稅,導致你要補交稅款;
4、最怕你的拖延癥,未按時提交,出現罰金;
歌女的歌,舞者的舞,劍客的劍,文人的筆,英雄的斗志,還有你的匯繳,都是這樣子的,只要不倒下,就不能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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