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目前,中國城鎮化已進入高速增長期,我國規模城市總數達到世界首位,城鎮人口數量已占據總人口數的60%。在取得了這些成績的同時,當前城市發展中面臨的問題卻愈發突出,宏觀經濟與城市的發展問題聯系也愈加緊密。城市債務增加,金融風險壓力巨大,城市轉型面臨著嚴峻的挑戰。 因此,在當前形勢下,應當如何認識城市的發展規律?如何做好對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務?如何提高城市資源的利用效率?如何增加就業和進行產業的空間布局?如何避免更嚴重的危機和風險的發生?這些一連串的問題都需要在借鑒國際經驗的基礎之上,結合中國城鎮化的實際情況,尋找出解決的方法和答案。 于此背景之下,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設立《城市百問》欄目,利用我中心優質學術研究力量,試圖解答城市發展、城市政策、城市規劃等方面的種種問題,并將就城市發生的社會熱點問題,提出我們的分析方法,供讀者參考。
希望所有對此感興趣的讀者在本欄目下留言,提出有關城市的各類問題,以便我們及時解答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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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顧:微改造”能給城市帶來什么?丨城市百問)
總第十期
本期作者:
李? ?鐵??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首席經濟學家
徐勤賢??中國城市和小城鎮改革發展中心副研究員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地要問,鄉村振興戰略和十八大提出的新型城鎮化戰略之間到底是什么關系?是不是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就意味著將來要素投入的重點是鄉村而不是城鎮?是不是要重點把一批產業放到農村來發展?等等。
其實鄉村振興和城鎮化發展并不矛盾,而且城鎮化發展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前提。我記得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我在國家體改委農村司工作的時候,我們討論農村改革和三農問題,時任國家體改委副主任馬凱同志就反復強調,“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當時我國的城鎮化率還不到30%,農村人口9億多,在絕大部分人口密集的省區人均占有耕地僅1畝左右。馬凱同志講,人均1畝多地,如果種植大宗農產品,即使是繡出花來也無法使農民致富。
所謂“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實質就是要使農民從耕地上解脫出來,從事非農產業,實現城鎮化。只有農民占總人口的比重大幅度減少,才會從根本上化解三農問題所涉及的諸多矛盾。
首先,減少農民會使農村人均占有的耕地資源增加。我國現在戶籍人口城鎮化率是不到44%,農村戶籍人口仍有約8億人。由于戶籍和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滯后,農村人均占有耕地仍然是? 2.5畝,戶均占有耕地約7.5畝。如果在常住口徑下來看實際經營規模,農村人均耕地可達3.5畝,而戶均耕地約11畝。如果城鎮化水平提高到70%,并且通過改革使得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相對吻合,加之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農村的人均占有耕地水平和戶均占有耕地水平達到日本的標準,那么,農民至少可以因為平均占有耕地資源的數量成倍增加,而增加農民的收入。
其次,減少農民會推進農業的適度規模經營,有利于促進農業的現代化。我國由于過去人均和戶均占有耕地過少,在耕地上進行農業經營的碎片化問題嚴重,無法實施農業現代化要素的投入。我國常住口徑下的戶均耕地面積也僅相當于日本(33畝)、韓國(約23畝)的1/3和1/2。如果我們通過推進城鎮化使得農村的戶均土地經營規模達到了日韓的水平,我們可以推廣小型農機的應用,實施適度規模化經營,包括種子、化肥和農藥的投入,以及各種農業科技的推廣等,甚至可以實現耕地的休耕。而且規模經營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通過農業的規模收益抵補各種技術要素的成本。
再次,減少農民可以促進農產品的商品化進程,并將根據城市人口的消費需求,帶動農業種植業結構調整,實現農產品種植的多元化和經營的多元化,進而帶動農民收入的增加。過去,由于農村人口眾多,消費模式比較單一,大宗農產品的商品化程度較低,價格也上不去。隨著城鎮化的發展,城市人口大幅度增加,對農產品的需求也會發生變化。例如都市圈內大城市郊區的農業結構已經發生變化,大大地帶動了農民收入的增加。農民不只局限于種植糧食作物和大宗農產品,水果、蔬菜和各種高附加值的經濟作物源源不斷地向城市供應,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的同時,調整了農業種植業結構,而且農民收益大大增加。
還有,減少農民,會增加城鎮人口數量,有利于“以工補農和以城帶鄉”兩個反哺的實現。上個世紀九十年代,我們為三農問題、扶貧問題所困擾的一個主要原因是農村人口太多,總不能以僅占少數的城鎮人口所創造的收入來補貼占絕大多數的農村人口。現在我國的城鎮化率達到了59.6%,非農產業占GDP的比重達92.9%,可以真正地實現以多補少。隨著城鎮人口數量的繼續增加,非農產業占比繼續提高,這種以多補少的兩個反哺會得到進一步的落實。
減少農民,有利于城鄉要素的流動,農村資源的盤活。過去我國農村人口眾多,為了解決居住和生活問題,占用了大量的集體建設用地資源。隨著農村人口總量的減少,這些閑置的集體建設用地資源有可能為城市產業發展提供服務。從另一個角度來說,農村人均占有資源較大幅度的增加、農業結構的調整、農業的適度規模經營等,都為農業和農村經濟實現規模化收益奠定了基礎。任何一個產業,一旦有了收益率提高的期望,必然會吸引資本和各類要素的進入,帶動農業和農村其他產業的發展。其實,促進鄉村振興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如果沒有外部力量的注入,不可能會帶來根本的改變。但是,我們更希望推動三農問題的解決,不僅需要政府政策的引導,而且制定政策的前提是更好地發揮市場的力量,尊重經濟規律。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吸引資本下鄉,帶動要素進入農村,改變農村的面貌。
相對于城市的發展,農村是弱勢地區,農業的收益水平也較低。正是在這種情況下,改變農村需要發揮外部性的作用。所謂外部性的表現,重點是通過城鎮非農產業的就業吸納作用,帶動農村過剩勞動力資源流出。當過剩勞動力資源流出的結果使農村人均占有資源達到一定規模,符合了現代化要素的注入條件,并可以實現農業和農村經濟收益的規模效應時,市場會自動引導以城鎮為主的各種外部要素流向農村,盤活農村閑置資源,并激活農業和農村潛在的資源活力。
鄉村振興和三農問題的解決,需要調動全黨和全國的關注力。但是如果沒有持續的城鎮化政策帶動農村人口的減少,不在城鎮化問題上進行深刻的變革,而只是靠行政上的資金和政策支持,并不會真正提高農業收益水平和農村經濟的活力。資本和要素是按照市場規則流動的,不符合市場規律的情況下,是不會平白無故地流向農村和農業的。很有可能這種行政性的盲目支持,將會變成低效或無效的投入,造成資源的嚴重浪費。因此,在提出鄉村振興戰略的時刻,一定要同時抓好城鎮化政策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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