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征集認定2019年種子期雛鷹企業的通知
一、征集原則
(一)支持對象為工商、稅收和統計關系均在成都高新區的創新創業企業(以下簡稱企業)。
(二)支持方向為成都高新區確定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新經濟、高端裝備制造、節能環保、生產性服務業等高新區主導產業企業,或其他新興產業企業。
(三)技術來源清晰,無知識產權權屬糾紛。
(四)企業管理規范,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無不良信用記錄及納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情況。
(五)企業遵守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近三年未發生安全生產或環境污染重大事故、無其他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六)結合年度預算情況進行政策兌現。
二、申報標準
(一)成立時間為2015年12月20日(含20日)以后的企業。
(二)企業實繳資本不低于30萬元人民幣。
(三)企業近三年任一年度營業收入和現金流量收入超過200萬元,或獲得過股權融資(股權投資機構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的,或在發改部門備案)。
三、申報時限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