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開始啦!
哪些項目能參與申報?申報條件是什么?需要哪些申報材料?申報時間要求是什么?申報程序和要求又是什么呢?詳見↓
支持范圍?
(一)信用服務重大戰略任務和重點工作部署。支撐自貿試驗區改革,推進信用制度創新,支持通關服務信用分類、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信用評價體系等,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落實長三角一體化國家戰略,助力優化區域營商環境,支持環保、市場監管、文化旅游、商務、交通、社保等重點領域跨區域信用信息共享,建立跨區域信用獎懲模式,豐富拓展聯合獎懲應用場景和服務內容。
(二)信用支撐放管服改革。支持醫療衛生、食品藥品、工程建設等領域建立“事前告知承諾、事中評估分類、事后聯合獎懲”全過程信用管理模式,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機制。聚焦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建立評價指標體系,推進政務誠信建設,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動聯合獎懲嵌入行政審批、日常監管、資金支持等辦事流程,實現信用信息與“一網通辦”深度融合。
(三)信用支撐實體經濟發展。面向中小微企業,聚焦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發揮產學研用各方優勢,支持通過公共、市場信用信息融合共享,創新信用融資服務模式,鼓勵運用信用擔保、引導基金等多種方式,促進產融結合,打造多種“信易貸”產品,為中小微企業融資發展提供便利。
(四)推進信用服務行業發展。支持信用服務機構針對重點領域,綜合司法判決、行政處罰、監管評級等公共信用信息,與履約能力、踐行社會責任等市場信用信息,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并拓展評價結果在城市管理、社會治理等場景中的深度應用。推動信用服務機構參與涉金融、電子商務、拖欠工資、科研教育、慈善捐助等領域失信專項治理,開展失信主體信用修復培訓。鼓勵信用服務機構參與重點行業信用監管。
(五)創新信用服務載體建設。圍繞市民日常生活、企業生產經營、社會治理等方面拓展各類信用APP的特色應用,包括但不限于重點人群信用檢索類APP,企業信用服務類APP,教育、旅游、餐飲、環保等民生領域信用APP,通過信用信息的整合應用和功能設計,實現各類信用惠民措施落地。
(六)優化信用建設環境。建立對各區及重點領域信用監測指標體系,綜合分析信用聯合獎懲、信用制度和基礎建設、誠信文化、信用服務、信用環境等方面因素,開展信用監測評估。組織策劃“誠信建設萬里行”、信用案例評選及相關主題宣傳活動。
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須是在本市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結構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狀況良好,持有法人一證通(需具有電子簽章功能,關聯法人一證通及加蓋電子簽章事項說明詳見附件1);
(二)申報單位須具有相應的項目建設和實施能力,保證項目實施所需的資金,并投入必要的專業人員;
(三)項目執行期一般在兩年內(最遲不超過2021年6月30日);
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財政性資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報單位承擔本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優化信用建設環境類項目除外)尚未完成驗收的,原則上不再予以支持。
項目申報材料?
(一)《2019年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
(二)2018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
(三)注冊登記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復印件;
(四)項目可行性報告;
(五)項目總投資資金落實證明材料(如銀行存款對賬單、銀行貸款承諾書或貸款合同、合同協議、其他資金來源說明等);
(六)項目申報材料及其附屬文件真實性承諾書(附件2);
(七)企業法人代表信用查詢授權書(附件3);
(八)項目負責人信用查詢授權書(附件4)
(九)其他有助于說明項目情況和實施能力的相關材料。
資金支持方式與額度?
根據《管理辦法》第九條、十條的規定,專項資金采取無償資助和政府購買的方式安排使用,無償資助類項目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50%,且每個項目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其中,優化信用建設環境類項目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
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本次項目采取網上申報的方式。
1.申報單位需登陸市發展改革委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http://zxzj.shdrc.gov.cn),通過法人一證通進行在線登陸填報。
2.申報單位應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上傳的附件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M,可上傳多個文件,均須加蓋電子公章。
(二)網上申報受理時間為2019年1月21日10:00-3月8日24:00,過時不予受理。
(三)我委將依據市信用平臺提供的申報單位及其法人代表、項目負責人的信用信息,對國家規定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嚴重違法超限超載運輸失信當事人、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慈善捐助黑名單等嚴重失信主體取消申報資格。對違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失信行為將按有關規定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
(四)項目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申明?
我委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員名義向企業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我委舉報。
聯系方式?
(一)業務咨詢:
王磊23112991、章蕾23113980
(二)技術咨詢:
張巧榮 6080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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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上海市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