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放寬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市場準入
在海南承攬中外聯合建設項目時,不受項目的中外方投資比例限制
12月21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關于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在瓊承攬建筑工程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放寬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進入我省市場的限制條件,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設立的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在我省承攬中外聯合建設項目時,不受建設項目的中外方投資比例限制。
按照我國《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要求,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承攬中外聯合建設項目,項目外資比例必須等于或超過50%。《通知》印發后,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在我省承攬中外聯合建設項目時,不再受項目的中外方投資比例限制。
省住建廳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海南省建筑企業誠信檔案手冊管理辦法》(試行)、《海南省建筑企業誠信檔案手冊管理辦法》(試行)及第一批信用主體評分標準等有關規定,對外商獨資企業建筑業企業及從業人員統一納入誠信管理,完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營造一流營商環境。
今年10月公布的《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明確,海南要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允許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的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承攬區內建筑工程項目,不受項目雙方投資比例限制。允許取得我國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的境外專業人士作為合伙人,按相應資質標準要求設立建筑工程設計事務所。(海南日報記者? 孫慧 通訊員? 楊洲)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在瓊承攬建筑工程項目有關事項的通知
瓊建管函〔2018〕1503號
各市、縣、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各建設單位、各有關企業: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國發〔2018〕34號),根據《外商投資建筑業企業管理規定》(建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令第113號)等相關文件規定,進一步擴大外商獨資企業準入前國民待遇,現就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設立的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承攬建筑工程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在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設立的外商獨資建筑業企業,在我省承攬中外聯合建設項目時,不受建設項目的中外方投資比例限制。
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按照《海南省建筑企業誠信檔案手冊管理辦法》(試行)、《海南省建筑企業誠信檔案手冊管理辦法》(試行)及第一批信用主體評分標準等有關規定,對外商獨資企業建筑業企業及從業人員統一納入誠信管理,完善“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營造一流營商環境,保障我省建筑工程質量安全。
在執行過程中的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廳建筑市場監管處。聯系電話:65330431?65393675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來源: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