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19年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項目的通知
一、申報范圍及重點
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指中央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安排的,用于支持地方政府圍繞國家科技發展戰略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目標,改善地方科研基礎條件,優化科技創新環境,支持基層科技工作,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提升區域科技創新能力的資金。
專項資金主要支持以下四個方向:
(一)地方科研基礎條件和能力建設。專項資金采取前補助支持方式。主要支持市(州)級以上地方政府所屬科研單位(不含轉為企業或其他事業單位的單位)的科研儀器設備購置和科研基礎設施維修改造,提升科技基礎條件保障能力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服務能力。
(二)地方專業性技術創新平臺。專項資金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主要支持依托大學、科研院所、企業、轉制科研機構建立的,通過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為區域發展提供研究開發支撐的專業性平臺,包括產業技術研究院、技術創新中心(實驗室、研究中心)、新型研發組織等。
申報單位應提供2018年1-11月的平臺建設投入專項審計報告等材料,專項審計報告需有二維碼或防偽條形碼、審計單位審驗章及附注,且需作為申報附件材料網上上傳。
(三)地方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機構。專項資金采取后補助支持方式。主要支持為中小微企業技術創新、基層科技創新活動提供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科技金融、科技資源共享的專業或綜合性服務機構,包括科技園區、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生產力促進中心、分析測試中心、技術轉移機構、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等。
申報單位應提供2018年1-11月的平臺建設投入專項審計報告等材料,專項審計報告需有二維碼或防偽條形碼、審計單位審驗章及附注,且需作為申報附件材料網上上傳。
(四)地方科技創新項目示范。專項資金采取前補助支持方式。圍繞我省“一干多支”發展戰略,主要支持結合科技惠民、縣域科技、科技扶貧等任務,對政策目標明確、公益性屬性明顯、引導帶動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眾的科技成果進行轉化應用的項目示范。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條件。
1.申報單位須是在四川省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企業。中央預算單位不能作為專項資金的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園區管委會等地方政府、行政機關不能作為項目的申報單位和實施主體。
2.申報單位和合作單位均應具有良好的項目實施條件,能夠確保項目實施,對申報材料中涉及的指標、數據的科學性和真實性負責。
3.項目單位(含同一法定代表人單位)及項目負責人在申請國家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中無不良記錄。項目負責人不得有未驗收或驗收不通過的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項目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
(二)同一項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計劃重復申報。
2017、2018年已獲得本專項資金支持的技術創新平臺、創新創業服務機構不得申報2019年后補助項目。2019年擬立項的第一批省級科技計劃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三)實行前補助的項目可連續支持,最長不超過三年,一次申報,分年度立項、分年度撥付資金、分年度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較差的取消后續支持。已經納入2018年三年滾動規劃的項目不需再申報,未立項的作為2019年備選項目,已立項的將根據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后續是否繼續支持的依據。
(四)申報單位除填寫項目申報書外,還須填寫專項資金項目績效申報表(后補助項目須填寫2018年度績效情況和2019年度績效目標,前補助項目須填寫年度績效目標,見附件1)。前補助項目須編寫2年或3年滾動規劃(編寫提綱見附件2),明確各年度資金需求計劃、實施方案、擬實現績效目標。以上材料作為項目申報附件在申報系統上傳。
(五)前補助項目不得編制間接費用(含績效支出)。
三、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報。
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登錄“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平臺”(網址:http://xmgl.scst.gov.cn/)進行申報,在線填寫“科研基礎條件與能力建設”“科技創新創業服務機構”“專業性技術創新平臺”“科技創新項目示范”4類《四川省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專項項目申報書》,網上審核提交并導出打印申報書(含專項資金滾動規劃、績效申報表、50萬元及以上設備購買清單、平臺及機構建設投入專項審計報告等相關附件;A4紙簡裝成冊,勿使用合頁夾裝訂),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如聯合申報須加蓋合作單位公章),確認單位名稱與公章一致,將紙質項目申報書及附件2份報送至推薦單位。
(二)推薦單位統一報送。
項目由省直主管部門或市(州)科技、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聯合行文推薦報送,對經其審核推薦項目的真實性負責。省直主管部門、市(州)、擴權縣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應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網上電子審核推薦。
(三)推薦數量。
1.每類項目各省直部門、市(州)推薦不超過6項;
2.88個貧困縣所在市(州)可推薦地方科技創新項目示范8項(實施地限88個貧困縣),涼山州、阿壩州、甘孜州可推薦10項;
3.優先推薦科技部與省政府工作會商事項,國家級、省級重大科技創新基地或平臺建設,輻射區域廣、帶動作用顯著、為區域特色產業發展及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需求提供科技服務及管理服務的區域性創新基地或平臺建設,科技部定點扶貧等項目。
四、申報時限及報送地址
(一)申報時限。
申報單位網上申報時間:2018年12月10日-2018年12月30日24時。申報單位需在網上申報截止時間前完成網上提交和電子審核,在申報系統導出打印申報書及附件材料。
推薦單位報送推薦函和紙質申報書截止時間:2019年1月2日18時,推薦單位需在截止時間前完成電子審核和網上提交推薦,并報送推薦函和紙質申報書。逾期未報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