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日期:
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9日
申報機構:
各區,各委辦局(集團公司),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等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劉 棟 23110177
具體內容參見:
《關于開展2018年上海市“超級博士后”激勵計劃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滬人社專〔2018〕286號
http://www.12333sh.gov.cn/201712333/xxgk/flfg/qtxfw/201809/t20180919_1286539.shtml
申報條件:
申請人須為2018年1月1日及以后進入或2018年擬進入本市設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職從事研究工作的中國籍(含港澳臺)博士后人員(不包括定向委培、現役軍人等在職從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員),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潛質、學術道德和綜合能力;
2.人事關系在本市設立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或科研工作站;
3.申報當年不滿36周歲(申請人須為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須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進行申請,資助期內不得變更合作導師,不得變更身份。
(二)優先推薦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設站單位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推薦:
1.在國家和本市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和重大科學研究計劃中從事研究工作;
2.在本市重點支持的宇宙起源與天體觀測、光子科學與技術、生命科學與生物醫藥、集成電路與計算科學、腦科學與人工智能、航空航天、船舶與海洋工程、量子科學、高端裝備與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物聯網、大數據等人才高峰建設重點領域從事研究工作;
3.研究能力突出,取得重大自主創新研究成果,為上海“五個中心”特別是科創中心建設做出突出貢獻;
4.在本市認定的高峰人才團隊和上海領軍人才團隊等高層次人才團隊中從事研究工作;
5.在國(境)外知名高校或國內頂尖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學位后,在列入教育部“雙一流”大學和學科建設名單的設站單位或設站學科中從事研究工作;
6.在國(境)外知名高校或國內頂尖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博士學位后,在列入上海地方高水平大學建設的設站單位中從事研究工作;
7.申報年度入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進站后,獲得博士后基金(特別資助或面上一等資助)一項及以上,或在相關領域具有影響力的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通訊作者)發表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
8.從事哲學社會科學特別是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須為一級學科)研究。
擬進站人員申報“超博”計劃的,還需符合下列條件:
1.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辦理進站手續且人事關系轉入設站單位,全職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已初步選定博士后合作導師,并與合作導師商議形成初步研究計劃;
3.擬進站的應屆博士畢業生在申報時須已取得博士學位論文答辯決議書及所在學校出具當年可授予學位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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