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理財是最近幾年在我國出現的投資理財方式,受到許多人熱捧,但卻也一直面臨著風險大,監管缺失等問題。近一段事件,P2P跑路事件頻發。
什么是P2P?
P2P理財又叫P2P信貸,是互聯網金融的一種。簡單理解是:個人對個人,P2P理財指個人與個人間借助某一電子商務專業網絡平臺,完成借貸、雙方確立借貸關系并完成相關交易手續。

P2P年終跑路比例激增
近一段時間,P2P跑路的事件頻發,根據有關方面不完全統計,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國正常運營的網貸機構共2612家,達成融資余額4000多億元,但問題平臺數量也多達1000多家,約占全行業機構總數的30%。

P2P監管細則征求意見稿正式發布
為了防范風險,凈化市場環境,保護投資人的合法權益。國務院法制辦昨天(28日)發布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
1 本質是信息中介不是金融機構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是指依法設立,專門從事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活動的金融信息中介企業。該類機構以互聯網為主要渠道,為借款人與出借人(即貸款人)實現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資信評估、信息交互、借貸撮合等服務。

2 實行負面清單制 禁止12種行為
《辦法》以負面清單形式劃定了網貸中介機構的業務邊界,明確提出了禁止發放貸款、禁止從事股權眾籌、實物眾籌、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得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等十二項禁止性行為。
(1)利用本機構互聯網平臺為自身或具有關聯關系的借款人融資;
(2)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3)向出借人提供擔?;蛘叱兄Z保本保息;
(4)向非實名制注冊用戶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5)發放貸款,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6)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7)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托產品;
(8)除法律法規和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推介、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9)故意虛構、夸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10)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市場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11)從事股權眾籌、實物眾籌等業務;
(12)法律法規、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3 實行銀行存管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實行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的隔離管理,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的資金存管機構。
資金存管機構承擔實名開戶和履行合同約定及借貸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審核責任,但不承擔融資項目及借貸交易信息真實性的實質審核責任。

4 各類線下P2P或被禁止經營
意見稿規定,P2P平臺的借貸金額要設置上限,引導用戶分散投資。同時不容許在線下開展銷售業務。
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實、貸后跟蹤、抵質押管理等風險管理及網絡借貸有關監管規定明確的部分必要經營環節外,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在互聯網、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及其他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開展業務。
5 需要備案
P2P平臺的網站要到電信部門備案,否則不能經營。
所有P2P網貸機構均應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后向注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該備案不構成對機構經營能力、合規程度、資信狀況的認可和評價。
在《辦法》正式實施后,銀監會將對P2P網貸機構備案登記、評估分類等制定實施細則,以便各地統一規則,加強可操作性,為下一步加強網貸機構事中事后監管奠定基礎。
6 金融辦監管
對于非存款類金融活動的監管,需要由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制定統一的業務規則和監管規則,督促和指導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監管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對機構實施監管,承擔相應的風險處置責任,并加強對民間借貸的引導和規范,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風險。
《辦法》明確規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是指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承擔地方金融監管職責的部門,如各地金融工作局、金融辦等。
7 標的最長賣10天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為單一融資項目設置募集期,最長不得超過10個工作日。
8 停業提前發公告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暫停、終止業務時應當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通過官方網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與借款人公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暫?;蛘呓K止,不影響已經簽訂的借貸合同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
9 投資人也要分級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網絡借貸風險和禁止性行為,并經出借人確認。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對出借人的年齡、健康狀況、財務狀況、投資經驗、風險偏好、風險承受能力等進行盡職評估,不得向未進行風險評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務。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對出借人實行分級管理,設置可動態調整的出借限額和出借標的限制。
10 信息披露要求
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當在其官方網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必要的投資信息。并且實時在官方網站顯著位置披露本機構所撮合借貸項目交易金額、交易筆數、借貸余額、最大單戶借款余額占比等必要投資參考信息,以及客戶投訴情況等經營管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