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5日上午,國家發展改革委舉行6月份定時定主題新聞發布會。政研室副主任、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出席發布會,介紹經濟運行、重點領域改革及最新出臺的政策文件等方面情況。
針對記者提出的共享經濟問題,孟瑋表示,“平臺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措施,在保證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強化身份核驗和內容治理、保證公平交易、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
據創頭條了解,5月2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引導和規范共享經濟健康良性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政策提到審慎出臺新的市場準入政策,嚴肅處理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嚴格壓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督促平臺企業完善安全保障機制,切實保證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等。
以下為新聞發布會現場實錄:
提問:
我有一個關于共享經濟的問題,前一段時間發改委出臺了一個文件,提出要有效應對共享經濟中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問這個新問題、新情況主要指哪些方面?準備如何應對?還有,其中提出了要對共享經濟的準入進行規范,這是不是意味著要提高共享經濟的準入門檻?
孟瑋:
近年來,我國共享經濟發展迅速,呈現出從跟隨模仿拓展到引領創新、從國內競爭拓展到國際市場、從生活服務拓展到生產服務的新趨勢,對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經濟發展質量,激發創新創業活力,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為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提供了新的支撐。
但同時要看到的是,共享經濟的快速發展也帶來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比如,部分城市共享單車過度投放,個別區域公用空間占用嚴重。又比如,用戶個人信息安全泄露事件時有發生,用戶人身安全和財產權得不到有效保障。再比如,個別領域低端同質化競爭現象較為普遍,甚至還出現了一些打著“共享經濟”旗號、從事非法集資的違法犯罪行為。這些都已經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
對此,要辯證地看待和應對。一方面,必須高度重視這些問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促進行業規范有序發展。特別是對于那些損害公共利益和用戶權益的行為,要堅決予以打擊。另一方面,對于共享經濟發展中出現的局部性、階段性問題,應采取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解決,更好地做到趨利避害。
我們印發這個《通知》,對規范市場準入限制提出要求,不能簡單地理解為要提高準入門檻。正確理解規范市場準入限制,需要重點把握三個方面。
一是審慎出臺新的市場準入政策。這是在去年印發的《關于促進分享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意見》中重點強調的,必須得到堅持和遵循。要避免用舊辦法管制新業態,進一步取消或放寬資源提供者的市場準入限制,審慎出臺新的市場準入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
二是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對于在共享經濟領域擬出臺的市場準入管理規定,以及一些地方已經出臺但尚未進行公平審查的市場準入管理規定等,都需要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三是落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平臺企業必須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措施,在保證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強化身份核驗和內容治理、保證公平交易、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切實承擔起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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