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是近幾年市場投資與證券創新的一大熱點,掛牌企業數量從2013年的200多家增至2016年1月6日的5607家。然而,新三板迅速擴容的發展勢頭下,卻潛藏著資金流動性嚴重不足的問題。
2016年1月份,搜狐證券網頁發文指出新三板公司交易數據為零的公司數量高達2895家,凸顯新三板流動性不足。2016年2月下旬,第一財經網在《新三板嚴查違規開戶,高門檻制約流動性》的報導中更以數據直接對此問題進行展現:“目前,新三板市場日均交易額在5億元左右,每天超過八成企業都沒有成交。雖然新三板市場總市值超過了2萬億元,但是每日成交金額超過一千萬元的企業寥寥無幾。”
新三板證券市場交易低迷,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便是缺少廣泛的個人投資者參與,而個人投資者入市又受限于相關法律的高門檻限制。
2013年2月8日,經證監會批準發布的《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細則(試行)》第五條規定自然人投資者參與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投資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二)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2013年12月30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發布細則修改公告,將個人投資者適當性門檻由原來3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個投門檻提升了三份之二,直接打破了期待降低門檻的散戶參與新三板投資的幻想。
證監會認為提高個人投資者門檻可以保證市場的平穩運行,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但包括主辦券商在內的不少業內人士則持相反觀點,認為500萬元的投資門檻過高,導致市場資金供給不足,抑制了市場流動性。
其實,早在2014年,關于”新三板個投起點”或升或降的問題就曾引發爭議。2014年,新三板逐步擴容,自然人投資者參與新三板的投資意愿增強,活躍市場成為管理層急需解決的問題。證監會新聞發言人曾公開表示,將結合市場定位對新三板投資者門檻問題進行研究。就此趨勢,似乎新三板降低個投門檻已是意料之中。但是,2015年中國股市大跌,在此形勢下,證監會對此問題又再次回到更加審慎保守的態度。
筆者認為,證券會似乎忽略了新三板創立的一大初衷,即是促進資金流通,為中小企業獲得更多的投、融資機會。交易是資本市場的生命線,流動性太差的資本市場無助于實現扶持中小企業成長的國家戰略。而且,更為重要的是,投資者保護應當靠規范的市場運作、透明的信息披露、誠信的市場氛圍以及長遠的投資理念,而不是因噎廢食,為求穩妥限制發展,從而限制投資者入市交易。
更何況,正如古人治水,宜疏不宜堵的規則類似,違背市場投資意愿,低估市場自身調節能力,強制設置高門檻會引發其他潛在安全隱患。
個人投資者除了達到以上條件開戶入市以外,主要是通過購買基金或者其他產品參與新三板投資。而目前,市場上共有形形色色的新三板概念基金產品約3000只。這些產品的管理機構、基金規模、投資策略、存續期限、退出方式各有不同,難以規范管理。此外,市場創新過程中,還出現了股權眾籌投資新三板的模式。股權眾籌投資新三板的主要模式是在由眾籌平臺領投,匯集個人投資者資金,再以有限合伙企業的方式參與到新三板投資項目中去。在這一模式運作下,大眾投資新三板的門檻通過眾籌平臺間接操作,實際上已經降到了10萬甚至1萬的級別。證監會設置的作為個人投資者高門檻名存實亡。而股權眾籌是否屬于私募基金,眾籌平臺項目合法合規性等問題所帶來的經營風險、法律風險、政策風險則又是擺在”新三板“運行過程中的又一現實問題。金融創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資金流向正如大河之水,宜疏導引流,而非人為高筑堤壩,因為在不斷升高的水壓下,更容易千里之堤潰于蟻穴,淹沒的就是一直被認為千里優渥的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