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全國股轉公司列 13 條紅線標準,不達標企業將無緣新三板》。這 13 條紅線包括“環保問題未落實的”、“企業開展業務必備資質未辦理且可能帶來重大法律風險的(如重大行政處罰的)”、“企業存在重大行政處罰不符合掛牌條件的”等。不過股轉系統在 29 日晚間辟謠稱,該報道與事實不符。
全國股轉公司表示,“未設掛牌準入 13 條紅線”,并一直嚴格按照《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系統業務規則 (試行)》規定的掛牌條件、《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準入條件適用標準指引 (試行)》以及有關掛牌條件適用若干問答解答開展掛牌準入審查工作,未發布其他所謂的掛牌準入“紅線”,掛牌準入標準未發生變化。有消息稱,上述“13 條紅線“是由某券商根據某次內核培訓所做的總結。
雖然被辟謠,但從去年底開始,新三板的監管力度就開始大幅提升。就在今年 1 月 29 日,由于對圓融科技等 16 只股票以明顯低于最近成交價的價格進行賣出申報,造成上述股票尾盤價格大幅波動,國泰君安遭到了新三板的頂格處罰。
在 2 月底,長城證券也遭到了股轉系統的點名。由于長城證券未切實履行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職責,在投資者適當性認定及開通投資者權限方面存在違規行為,被股轉系統采取了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的自律監管措施。
數據顯示,2015 年全年,股轉系統先后對 31 家主辦券商、2 家做市商采取了自律監管措施。今年,針對券商做出的自律監管措施有 6 次,包括上文中的國泰君安和長城證券。隨著掛牌企業數量的不斷增加,監管趨嚴也成了新三板發展的必然趨勢。
4 月 1 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執業質量評價辦法(試行)》就將實施,這個評價辦法將會根據推薦掛牌、掛牌后督導、交易管理、綜合管理四類業務對主辦券商進行評分,據此實施差異化監管。所有已取得推薦、經紀或做市業務備案函的所有主辦券商都將被納入評價系統。
隨著監管趨嚴,不少券商新三板業務部的相關運作模式正在發生變化。據了解,準備掛牌新三板的企業在滿足股轉系統硬條件的基礎上,還需要滿足一些附加條件。不少主辦券商內部提高了接單的要求,對準新三板企業提出了規模、利潤等多方面的限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