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頭條消息 ?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信息顯示,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案件,被告人丁某因向他人售賣非法獲取某短視頻平臺用戶數據的“爬蟲”軟件,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據悉,該案系全國首例短視頻平臺領域網絡“爬蟲”案件。
梁溪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丁某在經營公司期間,從丁某某(另案處理)處購買一款“爬蟲”軟件代理權后,在明知該款軟件系未經授權、專門用于入侵某短視頻服務器后非法獲取用戶昵稱、UID等數據的情況下對外銷售。2021年10月至12月期間,丁某組織公司銷售人員通過網絡向多人銷售上述軟件,違法所得共計2436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丁某伙同他人提供專門用于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提供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罪。最后,法院判處被告人丁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3萬元,沒收丁某的違法所得。同時,禁止丁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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