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金融支持
1.確保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
經開區內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責任單位:經開區財政局)
(二)應急保供支持
2.生活必需品應急保供支持。
疫情期間由經開區管委會確定為經開區應急保供企業,積極做好生活必需品調度、監測、保供的一次性補助10萬元至20萬元,對生活必需品應急方案啟動后為應急供應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一次性獎勵20萬元至50萬元。(責任單位:經開區疫情指揮部、商務局)
3.應急物資生產加工及配送企業支持。
疫情期間配合經開區及曲靖市生產加工及配送口罩、消毒液、溫度計等防控應急物資的規模以上企業,一次性獎勵10萬元至50萬元。(責任單位:經開區疫情指揮部、經發局)
4.減免農貿市場攤位租金。
疫情期間經開區轄區農貿市場符合疫情相關規定的攤位減免6個月租金。(責任單位:西城街道、翠峰街道)
(三)減輕企業負擔
5.優化營商環境。
全面推行網上辦、預約辦、手機APP辦等措施,切實解決好疫情防控期間的政務服務,支持企業穩定發展。進一步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舉措,強化企業服務,簡化項目手續辦理,扎實推進“容缺審批”、“先建后驗”等制度,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效率。(責任單位:經開區行政審批局、規劃建設局、稅務局、地方事務局、規劃分局、國土分局、公安分局、環保局等)
6.延期繳納稅款。
因疫情影響2月份納稅申報期延長至2月24日,納稅人如有特殊困難的,可辦理延期申報。對疫情防控期間資金困難,無法按期繳納稅費的,可辦理三個月的延期繳納手續。(責任單位:經開區稅務局)
7.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責任單位:經開區地方事務局、財政局、稅務局)
8.緩繳社會保險費。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準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責任單位:經開區地方事務局、稅務局、財政局)
9.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對承租經開區標準廠房的中小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實施半年的廠房租金減免政策。(責任單位:經開區經發局、招商局、財政局、建投集團)
10.扶持中小企業創業園。
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商場、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創業基地等各類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責任單位:經開區經發局、財政局、招商局、建投集團)
以上所列扶持獎勵由責任部門制定獎勵兌現細則,由黨工委、管委會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