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業促進中心,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有關就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20〕2號)和《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減輕企業負擔若干政策的通知》(滬人社辦〔2020〕44號)相關規定,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對本市就業的影響,確保就業局勢穩定,現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本市穩就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
(一)放寬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中的裁員率條件,對于中小微企業,將裁員率條件放寬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對于2019年底參加失業保險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20%。
(二)中小微企業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相關標準確定。
(三)《關于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護航行動”的通知》(滬人社規〔2018〕20號)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二、鼓勵企業穩定崗位
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開工生產、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資的企業,符合條件的可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統籌使用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用于支持符合條件的受疫情影響企業穩定崗位、保障基本生活等支出。具體補貼辦法另行制定。
三、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力度
(一)對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或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并可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
(二)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申請貸款時要加快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予以優先支持。
四、鼓勵創業孵化示范基地減免房租
(一)積極引導和鼓勵市、區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以減免或緩交房租的方式,支持在孵創業企業應對疫情影響。
(二)市、區創業孵化示范基地通過降低或減免租金支持在孵企業發展的,在年度工作成效分級評估中作為評價因素予以考量。
五、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對因疫情導致勞動者暫不能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勞務派遣用工。
本通知自發文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財政局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