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朱丹丹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于防控關鍵時期,各地防控不斷升級,加之為抗擊疫情眾多企業推遲了復工時間,這讓它們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這段時間,不少地方政府出臺多項措施支持因受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
2月6日,河南商丘市政府發布《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出16條措施支持中小企業抗疫,包括確保中小企業貸款量增價降、降低企業首貸門檻、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延期交納稅款等。
“在本次疫情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由于自身的抗風險能力比較弱,更容易受到疫情的沖擊,特殊時期需要采取一些特殊政策。”央行副行長潘功勝2月7日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
據了解,疫情發生之后,監管就強化了對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以保障民生和支持實體經濟的穩定發展。2月1日,人民銀行會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聯合出臺了30條政策措施。
潘功勝表示,有很多政策措施的政策安排,是針對疫情特殊時期金融如何支持和幫助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的。“多家金融機構已經出臺了很多項的內部政策措施,來幫助緩解小微企業的融資問題。”
加大金融支持:確保中小企業貸款量增價降
2月6日,河南商丘市政府發布的上述《通知》提出要“加大金融支持”,其中包括“確保中小企業貸款量增價降”和““用好專項再貸款政策”。
具體來說,該《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支持規模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提高中小企業首貸率、信用貸款占比、無還本續貸占比,增加制造業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投放,確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增速。推動2020年普惠型小微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再降0.5個百分點。
同時,還鼓勵各金融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在原有中小企業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同時,還提出支持銀行向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同時用好財政貼息政策,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于1.6%。
銀保監會副主席周亮在上述國新辦發布會上也表示:“受到這次疫情的影響,不少小微企業出現了一些暫時性的困難。”銀保監會指導銀行、保險機構采取了多種幫扶措施,比如很多大行和股份制銀行對湖北省內的小微企業貸款利率在去年的基礎上再次下調0.5個百分點。而且不少銀行還為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增加了專項的信貸額度,對逾期的利息給予了減免,為小微企業提供了有力的融資支持。
比如中信銀行商丘分行就結合商丘實際,開辟綠色通道,延長企業還款期限,放寬授權政策,加大信貸資金向衛生領域的傾斜力度。其在已為商丘市中醫院發放流動資金貸款2000萬元的基礎上,于疫情發生后,為其核增授信1000萬元等等。
而針對中小企業資金流動性困難的問題,上述《通知》還提出,“各金融機構對因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經營、遇到暫時困難、不能及時還款的中小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允許其適當延期還款付息,做好續貸服務”。
銀保監會早前也表示,要積極支持防疫用品小微企業生產。保持貸款增速,切實落實綜合融資成本壓降要求。對因疫情影響正常經營、遇到暫時困難的,要穩貸、增貸,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據悉,郵儲銀行商丘市分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貸款做到“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對出現還款困難的客戶優先按照相關要求進行展期。
此外,上述《通知》還要求“降低企業首貸門檻”、“強化對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制造業企業金融服務”、“優化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等等。
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延期交納稅款
對于大部分中小企業來說,在復工延遲又沒有營收的情況下,租金是它們很大的一筆開銷。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河南商丘發布的《通知》提出要“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2月份房租免收、3至4月份房租減半。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
一位分析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這些舉措讓中小企業們緩了一口氣。
除了房租之外,中小企業還面臨稅收等方面的壓力。
“盡快出臺稅收減免、降低社保繳費率等措施,將兩會后要推行的改革措施提前實施。”恒大經濟研究院院長任澤平發文指出,包括適當減免一季度受疫情影響嚴重的部門尤其是交運(民航、公路客運、水路客運和出租汽車)、旅游、餐飲、住宿等行業的增值稅,虧損金額抵減盈利月份的金額以降低所得稅稅基;進一步降低社保繳費率,養老、醫療繳費率可分別降低1和2個百分點,降低企業負擔;給予企業部分受疫情影響期間受損行業和企業的財政貼息,不必設定名單制管理擴大惠及面,可暫定一個季度,視疫情持續時間再調整;對參與捐贈的企業和個人行為予以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抵扣,不受目前企業所得稅稅前利潤12%限額的約束,鼓勵社會捐贈等等。
商丘發布的《通知》亦表示:“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在疫情防控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2個月。對全市中小企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確認,可將疫情影響期間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