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月7日,東莞出臺《關于支持莞企共克時艱 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全力支持各類生產企業復工復產,加大企業復產用工保障力度。
《若干措施》共包括15條政策支持(簡稱“助企撐企15條”),共55項政策舉措,其中:首次在莞實施40項,優化已有舉措15項。
既包括疫情影響背景下企業高度關注的復工復產、疫情防控、降低成本等短期措施;也包括搶抓訂單、促進消費、強化服務等中長期扶企措施。
??01、支持企業穩工復產
??■ 加大穩崗支持力度,對于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對存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或6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標準確定,具體按國家及省規定執行。
??■ 對積極協助企業解決“招工難”問題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專項支持。
??■ 按照“成熟一批、啟動一批”的原則,盡快安排企業復工復產,由市鎮兩級優化核驗報備流程,協助調度防疫物資,優先支持訂單充足且防控措施到位、員工排查到位、設施物資到位、內部管理到位的重點企業、倍增計劃企業。
??■ 對重點企業派駐科技特派員和用工服務專員,指導企業有序高效復工復產。
??02、降低企業參保負擔
??■ 對用人單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工傷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繳費,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延繳期間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 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工傷保險費率、醫療保險費率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政策。
??03、降低企業租金負擔
??■ 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企的物業,以及鎮(街、園區)和所屬企業的物業,對承租企業免收2個月租金;協調村(社區)集體物業對承租企業減半征收2個月租金;倡導動員產業園區、商業街區、商業綜合體、工廠和出租屋業主減免相應租金。對疫情期間為承租的初創企業提供租金減免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給予優先扶持。
??■ 督促市屬、鎮(街、園區)屬和村(社區)屬物業的“二手房東”向租戶釋放減租的讓利,確保惠及實體經濟。
??■ 嚴格執行工業廠房公攤和水電價格的標準規范,遏制變相提高租金行為。
??■ 引入舉報機制,對截留讓利的“二手房東”加大打擊力度,縮短租期、取消租約,并列入交易平臺信用風險警示名單,3年內不得參與市、鎮(街、園區)和村(社區)集體工業廠房轉租。
??04、降低企業稅收負擔
??■ 對因受疫情影響遭遇重大損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經稅務機關核準,減征或者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 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采用核定經營額征收方式的納稅人,可依納稅人申請依法調整核定定額。
??■ 優先為符合條件的生產藥品、試劑、疫苗研發機構辦理采購國產設備退稅。
??■ 對文化旅游、餐飲、住宿、批發零售、物流交通等企業在防控疫情期間產生的直接損失或增加的相關防控費用,可以納入成本費用核算。
??■ 對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相應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以及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和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 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可依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依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游覽景區管理兩類)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 對相關企業發生的用于本次疫情、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05、降低企業費用負擔
??■ 對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注冊費,加大對藥品和疫苗研發的支持,具體按省規定執行。
??■ 落實國家關于向旅行社暫退80%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的相關政策。
??■ 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制造業、批發零售業、酒店業、餐飲業、商務及居民服務業、文體旅游業、交通運輸業、會展業相關企業生產經營的用電、用水,在疫情期間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允許企業補繳緩繳各項費用。
??■ 對工業廠房、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寫字樓、物業等經營者在國家規定售電價格之外,向轉供用戶收取的各類加價進行持續清理規范,確保國家電價政策落實到位。
??06、支持企業參與政府采購
??■ 政府相關單位采購疫情防控相關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可免予執行政府采購法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購進口物資無需審批。
??■ 支持中小微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鼓勵免費提供采購文件。
??■ 采購單位在簽訂政府采購合同時,在控制履約風險的前提下允許首付款按不低于50%執行,累計付款不超過3次。
??07、支持企業積極開拓市場
??■ 對企業在海外自建市場拓展中心且符合有關規定的,每個項目一次性資助100萬元;對在省外設立的“東莞制造”品牌展銷中心,每年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對參加符合條件展會的給予企業展位費、特裝布展費50%的資助,每家企業參加同一展會最高資助10萬元。
??■ 放寬企業申報出口信用保險門檻,將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的相關保費資助從20%上調至最高50%,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資助100萬元。
??■ 對受疫情影響受損的出險企業理賠,協調保險機構優先處理,靈活界定責任范圍,應賠盡賠。
??■ 落實進口商品關稅調整的公告,積極鼓勵跨境電商等外貿新業態企業加大力度開拓進口消費品和醫療物資等市場。
??08、支持企業生產防疫重點物資
??■ 為疫情防控產品相關企業開辟資質審批的“綠色通道”,優先辦理、特事特辦、即來即辦、上門代辦。
??■ 企業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技術改造擴大疫情防控急需重點調撥物資產能,或轉產上述物資的,對其符合條件的設備購置額給予獎勵,具體按省有關政策執行。
??■ 培育壯大本土口罩生產設備產業,對企業生產銷售的全自動折疊口罩機、全自動平面口罩機分別按8萬元/套、5萬元/套給予資助,其他口罩設備按收款金額的5%給予資助,每家企業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09、統籌加大消費促進力度
??■ 市與鎮(街、園區)聯動,整合設立不少于5000萬元消費促進專項資金,加強組織協同與系統策劃,結合“五一”、端午等重要節慶及電商促銷節點,聯合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文化體育、旅游、會展、物流運輸和房地產等行業,集成多方資源和力量,運用交叉銷售、異業聯盟等方式,加大力度常態化開展“樂購東莞”等促消費活動,實施豐富多元、更具活力的消費促進。
??10、加大企業貸款投放力度
??■ 綜合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力度。用好用足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政策,支持銀行向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的生產、運輸和銷售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并由財政給予貼息支持。
??■ 鼓勵地方法人銀行機構(不含村鎮銀行)為受疫情影響的優質企業預留200億元信貸額度,并開辟審批“綠色通道”,綜合貸款利率較去年同期融資成本下浮10%,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的貸款投放規模增長10%以上。
??■ 用好政策性銀行向地方法人銀行機構提供的20億元轉貸款資金,專項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和小微企業貸款需求。
??■ 對因受疫情影響出現暫時經營困難但有發展前景的企業,督促各銀行機構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
??■ 鼓勵在莞的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等分支機構積極向上級行爭取融資額度、加快審批流程,對轄內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企業和小微企業加大信貸投放,確保全市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
??■ 市級政策性擔保公司對受疫情影響企業降低或取消反擔保要求,新增融資擔保費率不超過1%,相關業務納入市融資擔保行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范圍。
??11、優化企業轉貸續貸服務
??■ 發揮政策性銀行“國家隊”作用,合理滿足疫情防控融資需求。
??■ 用好莞企轉貸專項扶持資金,累計為本土企業提供不少于30億元的轉貸支持,對申請使用市莞企轉貸專項扶持資金的企業,資金使用利率按轉貸銀行新發放的貸款利率下浮50%計收。
??■ 推廣無還本續貸政策,對流動資金貸款到期后仍有融資需求的小微企業,提前開展貸款調查與評審,縮短資金接續間隔。對企業轉貸所涉的不動產解押再抵押采取同時受理的方式,審核時限壓縮至3個工作日以內。
??12、擴大企業貸款風險補償
??■ 用好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擴大風險補償白名單范圍,將應急物資生產企業納入白名單,試點銀行如為白名單企業發放貸款產生壞賬,由市鎮(街)財政給予風險補償。
??■ 繼續大力推動實施新一輪融資租賃扶持政策,對融資租賃機構為本土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業務并發生壞賬損失的,根據損失額的一定比例給予風險補償。
??13、強化涉企法律服務支援
??■ 建立公共法律服務響應機制,組建專門的涉企法律服務團隊,為受疫情影響造成合同履行、勞資關系等方面糾紛的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 為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免費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減少損失;為受疫情影響延誤境外招標重大項目或其他緊急情況的企業,專門設立“綠色通道”,保障企業原產地證快捷出證、商事證明書立等可取和使領館認證加急辦理,保障貨物通關、企業結匯和對外招投標活動的順利開展。
??14、強化綜合服務保障
??■ 加快撥付涉企專項扶持資金,3月底前確保30%以上已安排涉企資金撥付到位。對有明確政策標準、落實到具體企業項目、列入2020年度預算的涉企資金,抓緊組織企業申報,加快資金審核進度。
??■ 對企業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響,受到的一般性行政處罰記錄不推送至“信用中國”,并開通便利信用修復流程,幫助企業重塑信用。
??■ 加快推動歷史遺留產業類和公共配套類建筑不動產權手續補辦,協助企業盤活沉淀資產與低效空間。
??■ 提高住房公積金中心和銀行聯動審批效率,實現住房公積金、銀行按揭貸款業務與不動產抵押業務聯動,連通不動產線上交易系統,實現數據實時互通及線上辦理功能。
??■ 引導和協調市屬國有企業在項目發包及工程建設、原材料采購、結算付款、融資租賃扶持、人才公寓租金優惠等方面,加大對產業鏈上中小企業的支持。
??■ 支持商協會搭建各類公共服務平臺,為會員提供融資、信息、法律、技術、人才等服務。
??15、實施政策疊加支持
??■ 對上級政府和部門出臺的防疫期間惠企政策,與本政策有重疊的,企業可疊加享受。對上級政府出臺相關政策要求我市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
??■ 督促各鎮(街、園區)結合實際、務求實效,盡快出臺本轄區惠企政策與配套措施,增強合力支持企業。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