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非常之舉”解“燃眉之急”。2月6日,昆山市政府發布《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的政策意見》,從加大金融支持、穩定職工隊伍、減輕企業負擔、支持開工復工、保障外貿發展等方面,對受到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企業、外貿企業給予15條政策支持。每條政策都是中小企業所急需,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傳遞出昆山攜手企業共克時艱的決心和信心。
金融是經濟發展的“血脈”。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確保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各銀行機構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小微企業,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三必需一重要”重點領域和資金困難的中小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確保2020年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
同時,還將發揮各政策性銀行統籌調節作用,推動昆山農商行、鹿城村鎮銀行發放專項項目貸款,降低利率水平,確保貸款利率低于同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水平,納入工信等相關部門重點企業名單的,在此基礎上下浮30%以上。此外,還將鼓勵金融機構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務,加強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等重點領域信貸支持。發揮綜合風險池作用,用好“轉貸資金池”?等產品,推出“昆臺融”?等針對臺資企業的產品,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申請我市國有擔保公司貸款擔保服務時,符合條件的給予降低50%的擔保費率支持。建立外匯政策綠色通道,對經常項目購匯需求特事特辦。
在穩定企業職工隊伍方面,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按規定經批準后,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后,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在減輕企業負擔方面,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市鎮兩級國有集體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2個月房租免收;對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業主(房東)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減免中小企業稅費,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因受疫情影響確有困難的中小企業,在疫情期間可辦理暫停用電手續,基本電費?“按容量”?計費的用戶,暫停期間免收基本電費。延期交納稅款,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中小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在支持企業開工復工方面,指導企業及時復工、安全復工,簡化審批流程,加快審批速度,幫助企業做好原材料、人力資源、防疫物資等生產要素保障,發揮招商護商聯動機制作用,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反饋的問題。重點扶持疫情防控貢獻突出企業。對于積極支持配合疫情防控、主動履行社會責任的中小企業,在各級項目、平臺、稱號等的申報中,給予優先推薦安排;對在疫情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業基地等載體,優先予以政策扶持;對于申報并獲得2020年財政專項資金扶持的此類中小企業,在其應享受政策補助額的基礎上,增加20%的獎勵。
在保障外貿發展方面,支持企業穩定外貿業務,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且獲得2020年度《昆山市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外貿獎勵的企業,在原獎勵基礎上提高20%;對因疫情不能赴境外參展并已發生展位費用的企業,可參照相關境外參展政策,給予相應補貼;對企業進口緊缺疫情防控物資,參照國家對于先進技術和設備的進口貼息政策給予補貼。給予保險與信貸支持,對進口防疫物資的企業投保的進口預付款保險保費予以100%的補貼,對外貿企業在疫情期間投保的國內貿易信用險保費予以50%的補貼;加快推出?“昆貿貸”產品,支持外貿企業發展。同時,還將進一步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幫助企業解決因疫情造成的國際貿易限制問題。
我市還同時明確,國家、省、蘇州市出臺的相關支持政策,昆山將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