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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經信規(2015)841號)??
《上海市信息化建設和應用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19)2號)??
《201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指南》
《關于開展201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019年6月19日~2019年7月18日
(一)支持標準
1、建設類項目支持額度一般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創新示范及應用推廣類項目,?根據評估結果給予單個不超過30萬元的獎勵。
3、國家有關部門在本市合作開展的信息化試點、試驗或示范根據國家或本市相關部門的要求給予支持。
經市政府批準的重大項目,支持比例和金額可不受上述支持標準限制。
(二)資金撥付
建設類項目首次撥付支持金額的50%,項目完成并通過驗收后再撥付剩余尾款;創新示范及應用推廣項目,經評估后,可一次性撥付獎勵或補貼;購買服務類項目,按合同約定進行撥付。
本批次支持的具體范圍參見《2019年度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指南》。
(一)5G典型應用
1.5G+智能制造
支持基于5G的AR輔助裝配與遠程協調、遠程機器控制、設備實時監控、云化實時檢測等應用,借助5G技術打通企業生產流程,實現設計、生產、銷售各環節的互聯互通。
2.5G+智慧交通
支持5G技術在自動駕駛、AR輔助導航、智能交通規劃、智能停車等場景的示范應用,在特定區域構建基于5G的“人車路云”高度協同的互連環境。
3.5G+智慧樞紐
支持基于5G網絡+邊緣計算的口岸監管作業智能化、無人駕駛集裝箱卡車、全自動集裝箱碼頭等應用,推動多種運輸方式及物流資源的信息協同和自動化運作。
4.5G+智慧醫療
支持5G結合超高清視頻、VR/AR、遠程機器控制等技術在遠程手術、醫學影像識別、遠程醫療診斷、無線監護等方面的應用。
5.5G+金融服務
支持利用5G技術創新現有金融服務模式及體驗,推動智能銀行網點建設、無感快捷支付、風控管理優化、沉浸式財商等業務。
6.5G+智慧教育
支持融合5G、VR/AR、4K/8K超高清視頻等技術,匯集教學資源,建立面向學校、家庭、社區的教育云服務,推進涵蓋校區管理、教務安排、后勤保障等的智慧校園建設。
7.5G+文創體育
支持5G技術結合VR/AR、4K/8K超高清視頻技術在體育賽事、大型演出等領域的現場互動和遠程交互應用,鼓勵企業開發基于5G技術的文化娛樂數字內容產品和服務。
8.5G+智慧旅游
支持5G、物聯網、VR/AR技術在旅游領域提供自助導覽、自助講解、沉浸式體驗等服務,探索景區內特定線路的游客接駁車輛無人駕駛。
9.5G+城市管理
支持利用5G開展環境衛生、道路交通、社區治安等城市管理數據獲取、傳輸、處理、分析、決策服務,推動5G網聯無人機在河道巡檢、防汛應急、林區防火等場景的應用。
10.5G+智慧民生
支持5G技術在智慧安防、智能停車、智慧零售、購物導航等智慧商圈服務中的應用。支持基于5G的智慧樓宇在智能家居、能源管理、遠程辦公、室內導航等方面的應用。
(二)5G公共服務平臺
11.5G試驗平臺建設
支持面向5G功能性測試驗證的第三方服務平臺建設,探索5G應用產品及模式創新,圍繞5G創新應用形成行業標準,推動共性關鍵技術的轉化,培育5G生態鏈企業。
12.5G創新實驗室建設
支持5G+重點領域的聯合創新中心和實驗室建設,結合邊緣計算、人工智能、大數據、超高清視頻等技術,開展基于5G網絡特性的行業應用研究和合作。
13.5G展示中心建設
支持5G應用展示和體驗中心建設,圍繞5G高寬帶、大連接、低延時三大特征,開展5G典型應用場景的集中展示和動態更迭,打造集展示、聯創、科普等為一體的公共平臺。
(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示范建設
14.新型城域物聯專網建設
支持面向公共管理、公共服務、公共安全等領域,以行政區為單位,基于物聯感知、政府存量、社會開放等基礎數據,構建場景感知和態勢分析深度融合的新型城域物聯專網平臺,及提供標準化應用服務的項目。
15.國際互聯網服務支撐系統建設
支持面向提升國際互聯網服務能力的網絡基礎平臺建設,支撐IPv4/IPv6地址的本地解析等互聯網業務,提高網絡訪問速度和用戶上網體驗,提升上海國際通信樞紐地位。
16.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建設
支持各類互聯網主體統一接入的網絡資源匯聚和疏導平臺建設,促進網絡流量對等和高效交換,降低中小互聯網企業網絡互通成本,打造區域互聯網資源集散地。
1、項目申報單位須為項目的建設者及產權擁有者;
2、項目應為在建或待建項目,執行期一般在兩年內(最遲不超過2021年6月30日),原則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設的項目;
3、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4、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
1、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
2、項目申報材料及其附屬文件真實性承諾書;
3、關于查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權書(法人代表及項目負責人應分別出具委托函);
4、項目建設方案;
5、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
6、非財政全額撥款的申報單位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正式出具的2017、2018年度審計報告(含附注及經審計的會計報表)。不能提供2018年度審計報告的,需提交說明及2018年度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
7、若有合作單位,還需提供合作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函;
8、區級預算單位作為申報主體時需提交主管部門出具的配套資金承諾書;
9、其他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相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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