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社會保險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 整理一下全文,重點是這些↓↓↓
1.先合并國稅地稅機構再接收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
2.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3.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范圍,對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逐步推進。
4.增強政策透明度和執法統一性,統一稅收、社會保險費、非稅收入征管服務標準。
國地稅的合并,意味著社保也要改嫁了,社保劃到稅務征收!但社保之外的公積金目前沒有明確。
那么問題來了,這樣的改制,對我們會有什么影響呢?
社保由稅務征收,對我們有什么影響?
1.社保再也不能隨便按照最低標準繳納
國稅和地稅“結婚”,社保成為“嫁妝”,跟隨地稅陪“嫁到”稅務局,以后統一歸屬稅務局。

這就意味著,很多之前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繳納社保的公司,將無法繼續如此操作了!
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個稅、社保都是自己的,賬目一目了然!社保的工資信息與繳納個稅的工資信息直接一對比就發現問題了!
2.工資變少
接上一條,社保不再按照最低繳納后,不論是公司部分還是個人部分,社保金額都比之前的扣除的多,那么就意味著到手的工資少了。

健全員工的社保福利,企業務必全額繳納
1.社保亂象將會得到有效整治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說明,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
規定如此,但還是有少部分企業不給員工繳納社保,更為常見的情況是不給員工全額繳納社保。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后,這種情況將會得到徹底改觀。
2.社保追繳已經開始,企業請注意
公司做財務的應該都知道,稅務部門征管能力遠遠高于人社局。不給員工上社保,或者按照最低基數繳納社保的企業,都將有可能嚴查。而事實上,已經有部分省份開始追繳社保,例如黑龍江已經下發追繳社保的文件。


3.社保責任人未按規定繳納社保,是嚴重失信行為
早前,發改委關于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航的一則意見——《關于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 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文件中,就有稅務總局的聯合署名。
哪些企業的老板要注意呢?
1.用人單位未按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且拒不整改的;
2.用人單位未如實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且拒不整改的;
3.應繳納社會保險費且具備繳納能力但拒不繳納的。
公告表明,社會保險領域中存在以下情形的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人,坐飛機也將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