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北京和上海市同步發布疫期企業扶持政策稱,從社保緩繳、保險費返還、房租補貼等層面給出了政策指導。

2月3日舉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人社局稱,將上海市社會保險繳費年度起止日期調整為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遲3個月。同時,允許參保單位經備案,可逾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最高三個月,且不收取滯納金。
據測算,此舉預計當年度將為上海市企業減輕負擔101億元。
北京市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若干措施》也指出,將1月、2月應繳社會保險費征收期延長至3月底。而對于旅游、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冰雪體育等受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可“延長至7月底”,且不收取滯納金。
上海市人社局同時宣布推出培訓費補貼政策,即停工期間組織參加各類線上職業培訓的,可享受95%的補貼。
北京市則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市場運營方對中小微租戶適度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各區對采取相關措施的企業給予適度財政補貼。
此外,北京市還在靈活薪酬政策上給出了具體建議措施。
文件指出,企業可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與員工延續勞務關系。
上海市還宣布,將對不裁員、少減員的企業,最高返還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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